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20253170号提案的答复
闽民养老函〔2025〕141号
《关于构建“一老一小”普惠服务网络的提案》(20253170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感谢您对养老服务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您提出的建议契合当下社会发展需求,对完善我省全龄友好型社会建设、提升老年人生活品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下一步,我厅将根据您的建议,结合职能,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贯彻落实相关政策。落实《关于加快推进“福见康养”幸福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若干措施》《福建省促进“一老一小”家政服务发展若干措施》等政策要求,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地方针对老年人及婴幼儿居家照护多层次、多样化需求,推动“福见康养”公众服务平台应用、企业培育、人员培训、标准完善和宣传推广等工作,整合线上线下养老家政服务资源,探索实现“直约式”一键点单服务,“一站式”满足老年人养老家政服务需求。
二、强化养老服务人才培养与队伍建设。会同相关部门,持续推进高校、中职学校开设护理、老年人服务与管理、健康养老服务、康复等养老服务相关专业的基础上,加大专业人才培养力度。持续开展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培训,对参加培训合格的人员按规定给予500元至3000元职业技能培训补贴。今年,省委、省政府将“培训养老服务从业人员1万人次”列为为民办实事项目,目前已培训1.38万人次。支持有条件的地方落实养老服务人员入职补贴、积分落户、定向培养和工龄补贴等优惠政策。会同省人社厅、总工会、妇联持续开展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大赛、养老护理员表彰等活动,提升养老服务队伍的整体素质与职业认同感。
三、推动养老服务信息平台整合共享。我厅正着力推进“智慧民政”二期工程建设,完善省级养老服务信息平台、“福见康养”公众服务平台功能,建立健全统一的数据库,同时沟通协调相关部门,打破数据壁垒,实现数据共享。今年,省级财政安排3500万元,在鼓楼区、浦城县、仙游县等10个县(区),开展县域“一老一小”家政服务项目综合试点,推动“福见康养”公众服务平台应用,探索线上线下养老家政服务融合发展。
此外,在健全基层儿童主任待遇保障机制方面,根据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工作促进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通知》(闽财农〔2020〕22号)规定,村级组织运转经费来源以财政投入为主、村级集体经济收入为重要补充。在财政安排中,县级财政承担主体责任。村级儿童福利工作有关经费,由各地在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中统筹安排,保障儿童福利工作开展。同时,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实际生活成本、困境儿童状况和面临的困难、儿童主任来源等千差万别,导致儿童主任工作强度及所需工作保障难以通过某些指标进行“一刀切”式的界定,难以制定全省统一的待遇补贴指导标准,且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明确规定,除专门文件外,文件原则上不对机构编制、干部配备、工资福利待遇等事项提出具体要求。
领导署名:王文才
联 系 人:余新仁
联系电话:0591-87862801
福建省民政厅
2025年11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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