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民养老函〔2025〕122号
废止,失效(
修珍萍委员:
《关于支持养老服务与家政服务等行业融合发展的提案》(20252078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感谢您对养老服务工作的关注和支持。近年来,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我厅持续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养老服务与家政服务融合发展。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完善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多次开展实地调研,推动省政府办公厅出台《福建省促进“一老一小”家政服务发展若干措施》,挖掘“一老一小”家政服务内需潜能,满足老年人及婴幼儿居家照护多层次、多样化的需求。会同省市场监管局、商务厅印发《福建省养老和家政服务标准化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引导社会团体和服务机构聚焦行业发展新模式、新需求,积极参与养老家政服务标准制定。
二、完善设施网络。一是优化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供给。建成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662所,实现街道和中心城区乡镇全覆盖;建成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104个,为老年人就近养老提供便利;指导福州、厦门、三明、泉州、漳州、南平、龙岩等7个城市先后入选全国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试点地区,为符合条件的经济困难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建设家庭养老床位,将专业服务延伸到家庭。二是加强住宅小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工作。推动新建城区和住宅小区按照每百户不少于30平方米建筑面积,且单处用房面积不少于400平方米标准配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并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三是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推动支持有条件的乡镇敬老院转型升级为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开展农村幸福院质量提升行动,构建以县级为龙头、乡镇为重点、村(居)为基础的县、乡、村三级农村养老服务网络。
三、加强人才培养。一是会同省财政厅、人社厅等部门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工作的指导意见》《福建省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支持养老服务机构与家政服务、物业服务等机构开展合作,引导相关人才转型从事养老护理相关工作。二是加强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分级分类培训,“十四五”期间,每年培训养老护理员1万人次、养老院院长300人次以上,持续提升养老服务人才能力素质。
四、促进联动发展。建设“福见康养”公众服务平台,推动“一老一小”家政服务供需双方精准对接。会同省财政厅印发《福建省民政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县域“一老一小”家政服务项目综合试点申报和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遴选部分县(市、区)开展试点,通过平台应用、企业培育、人员培训、标准完善和宣传推广等方式,整合线上线下养老家政服务资源,推动实现“直约式”一键点单服务,“一站式”满足老年人养老家政服务需求。
正如您在提案中指出的,我省养老服务与家政服务行业发展还在服务网络覆盖面不足、资源配置不平衡、融合发展有欠缺等问题。下一步,我们将结合您的建议,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完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大力推进日间照料中心、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长者食堂、“家政+养老”等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和平台建设,探索养老、家政服务设施集中布局、共建共享。支持养老、家政服务进社区,鼓励养老家政企业通过公建民营、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参与养老服务,并依法依规落实养老、家政等社区家庭服务业税费优惠政策。会同有关部门落实《福建省养老服务条例》《关于加强城区和住宅小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工作的通知》等政策法规要求,督促各地加大新建和老旧小区配建养老服务设施的力度。
二是开展县域“一老一小”家政服务项目综合试点。增加养老家政服务供给,鼓励家政企业上门为居家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基础护理、探访关爱、健康管理、委托代办、精神慰藉等服务。支持引导民营资本进入养老和家政服务领域,培育选树一批品牌化、连锁化、规模化养老和家政服务企业。
三是完善从业人员信用评价体系。推进“福见康养”公众服务平台与商务部门家政服务业信用信息有效链接和互联互通。鼓励各类养老服务从业人员依托所在企业进行平台注册,健全追溯评价机制,逐步实现对家政服务企业和从业人员的可查询、可追溯、可评价等功能。
四是加强养老家政服务队伍建设。推进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岗前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转岗转业培训和创业培训,年度培训养老护理员1万人次,并鼓励各地将从事养老护理的家政服务人员纳入培训范围。举办全省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大赛,激发广大养老护理员“学技术、练本领、比技能”的热潮,进一步提升养老护理员技能水平。
再次感谢您对我省养老服务工作的关心和重视,您的提案将对提升我省养老服务水平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领导签名:王文才
联 系 人:俞立飏
联系电话:0591-87676287
福建省民政厅
2025年7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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