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

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20252132号提案的答复

闽民养老函〔2025〕121号

2025-07-24 1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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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红佳委员

《关于加强医疗机构“三无”病人长期滞留问题监管的提案》20252132号)收悉,由省公安厅、卫健委、民政厅分别办理。现结合我厅职能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厅着力加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各级民政部门和救助机构切实履行职责,积极主动开展工作。根据“先救治,后救助”的原则,按照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民政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城市流浪乞讨人员中危重病人精神病人救治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06〕83号)和民政部《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工作规程》(2022年修订,对“三无”病人,由救助机构到医疗机构甄别和确认病人身份,经甄别不符合救助条件的,救助机构及时告知送诊的有关部门。经甄别符合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条件的,救助机构及时为其办理救助登记手续。救助机构为其开展寻亲服务,通过信息系统和全国救助寻亲网等发布寻亲公告,以书面或电子函件形式报请公安机关采集人像、指纹、DNA等数据,并将其录入相关数据库。经治疗后,救助机构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可以出院的证明材料为其办理出院手续后接回,并安排护送其返乡;对无法查明身份信息的流浪乞讨病人,由救助机构上级民政主管部门提出安置方案,报同级政府给予安置。

同时,我省积极加快构建医养结合支撑体系,先后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医养结合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福建省养老服务条例》、《关于加快推进“福见康养”幸福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若干措施》等法规政策,积极推动我省医养结合高质量发展。目前,全省医养结合机构210家,医养结合床位5.8万张,158家医养结合机构纳入医保定点范围,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服务机构建立签约合作共2548对,一级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开设老年人绿色通道率99.3%。

下一步,我厅将结合《提案》提出的宝贵建议,着力抓好以下几项重点工作:一是加强部门协作。督促各级救助机构进一步加强与公安机关、医疗机构的协作配合,切实保障好“三无”病人的合法权益。二是提升医养结合服务水平。鼓励有条件的养老机构举办医疗机构、申请医保定点。鼓励养老机构通过签约协作、家庭床位、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入医疗卫生服务,为机构老年人提供基本公共卫生、医疗康复等服务。三是畅通救助渠道。将符合条件的“三无”病人,及时纳入社会救助保障范围。认真落实《关于加强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闽民救〔2024117号),进一步畅通公益慈善力量参与社会救助渠道,引导公益慈善力量参与社会救助。

    衷心感谢您对我省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的建议将对我省提升“三无病人”救助水平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领导签名:王文才     

人:王靖夷

联系电话:0591-87862801

 

福建省民政厅

2025年7月24

    (此件主动公开)

来源:福建省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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