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

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20253030号提案的答复

闽民养老函〔2025〕114号

2025-07-22 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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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健委员

关于开展共有产权养老用地改革试点的提案》(20253030号)收悉由省自然资源厅、住建厅、民政厅分别办理。现结合我厅职能答复如下:

截至2024年底,我省60周岁以上户籍老人达793.5万人,占比20.0%,已进入中度老龄化社会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养老服务工作,自2017年以来已连续9年将养老服务工程建设列入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推进区域养老服务中心、长者食堂、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等项目建设。全省围绕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推进福见康养”幸福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若干措施》,加快构建家有服务、兜底有保障、普惠有机制、市场有选择的福见康养”幸福养老服务体系。一是居家有服务方面。全省累计建成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104家,推动270余所乡镇敬老院转型升级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完成5561所农村幸福院质量提升,全省在运营长者食堂达2896个。二是兜底有保障方面。每个县(市、区)至少建有1所专业照护失能、部分失能特困人员的县级供养服务设施,为符合条件的经济困难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建设“家庭养老床位”1.09万张,完成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3.8万户。三是普惠有机制方面。指导福州市推进长期护理保险试点,着力提高老年人综合消费支付能力;指导厦门等地探索创新质量与价格相匹配的普惠养老服务分类分级价格机制,推动普惠养老服务实现优质优价;引导各类主体参与普惠养老服务供给,全省普惠养老床位达1.8万张。四是市场有选择方面。全省各类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数1.96万个,养老服务床位总数29.5万张,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37.2张,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提高到74.5%。

然而正如《提案》中所言,现阶段我省养老产品还不够丰富,选择性较少,特别是中档养老产品供给不足。下一步,我厅将结合您的建议,围绕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因地制宜推进养老机构分类改革,丰富多层次养老机构供给。一是夯实兜底保障型养老机构建设,会同发改、财政部门推进公办养老机构能力提升,主要收住特困老年人和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二是发展普惠支持型养老机构,面向全体老年人开放,由设区的市级政府制定支持办法,加强收费引导管理。三是拓展完全市场型养老机构,实行充分竞争、优质优价,满足老年人多样化需求。同时,健全公办养老机构运营机制,在做好兜底保障基础上,向社会开放空余床位,扩大普惠养老服务,建立健全收入管理和绩效激励制度。

关于探索开展共有产权养老用地改革试点工作,目前北京、上海等地还仍处于探索阶段,尚未成熟定型。我厅将积极配合省自然资源厅、住建厅进一步研究推动,指导各地在养老用地方面应当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中明确配建养老服务设施的面积、开发投资条件和开发建设周期,以及建成后交付、运营、管理、监管方式等。依托跨部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建立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和用地协同监管机制,加强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和用地监管,为今后开展共有产权养老用地改革试点夯实基础。

衷心感谢您对养老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的建议将对我省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领导署名:王文才

人:黄云龙

联系电话:0591-87551916

 

 

福建省民政厅

                                2025年7月22

(此件主动公开

来源:福建省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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