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

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20252262号提案的答复

闽民养老函〔2025〕92号

2025-07-04 1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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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典辉委员:

  《关于提高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质效的提案》(20252262号)由我厅会同省住建厅、人社厅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福建监管局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截至2024年底,我省60周岁及以上户籍老年人口达793.48万,占户籍人口的20.03%,步入中度老龄化社会。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我省加快构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优化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专业支撑、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供给格局,更好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但也正如您所言,我省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供给质效仍需加强。下一步,我们将根据您的建议,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引导树立积极老龄观、健康老龄化理念。发挥省老龄委、老龄办作用,促进各成员单位加强制度创新和服务供给,把积极老龄观、健康老龄化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推动银发经济发展,激发养老服务市场活力。加强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加大积极老龄观、健康老龄化宣传,树立敬老爱老的典型,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促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提质增效。2025年,省委、省政府将新建20个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奖补100个长者食堂纳入为民办实事项目,进一步优化养老服务供给。实施县域养老服务体系创新试点、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构建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推动助洁、助浴、助医、助行、助急、探访关爱等服务发展,建设一批家庭养老床位,打造一刻钟养老服务圈。开展县域“一老一小”家政服务项目综合试点,聚焦“建平台、扩队伍、优服务”,建设“福见康养”公众服务平台,引导带动更多专业优质资源投入居家社区养老服务。

  三、优化机构养老专业支撑作用。根据服务对象和设施条件,因地制宜推进养老机构分类改革,调整完善供给结构。健全公办养老机构运营机制,在做好兜底保障基础上,向社会开放空余床位,扩大普惠养老服务。鼓励社会力量建设养老服务机构,扩大优质机构养老服务供给。促进医养结合,增加护理型床位供给,引导养老机构收住失能老年人,发展长期照护服务。完善养老机构登记备案管理,研究制定预收费监管政策。

  四、强化养老服务人才培养与队伍建设。会同相关部门,将养老服务相关专业纳入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指导目录,持续推进院校开设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加大专业人才培养力度。持续开展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培训,对参加培训合格的人员按规定给予500-3000元职业技能培训补贴。2025年,省委、省政府将“培训养老服务从业人员1万人次”纳入为民办实事项目。支持有条件的地方落实养老服务人员入职补贴、积分落户、定向培养和工龄补贴等优惠政策。持续开展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竞赛,提升养老服务队伍的整体素质与职业认同感。

  五、促进养老服务消费和银发经济发展。创新“智慧+”养老新场景,建设一批智慧养老院,会同工信部门组织开展智能养老服务机器人结对攻关与场景应用试点工作。发展“行业+”养老新业态,推动养老服务与物业、家政、文旅、健康管理等行业融合发展。深入实施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以居家适老化改造纳入消费品以旧换新重点支持范围为契机,用好超长期特别国债等资金渠道,让政策红利惠及更多老年人。发展银发经济,配合有关部门加强老年用品研发和推广,丰富养老服务场景。依托省康复辅具中心,建立省养老康复辅助器具展示中心,推动老年产品用品研发。

  六、加强养老服务要素保障。科学规划养老服务设施布局,将养老服务设施用地需求纳入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予以统筹保障,落实新建小区按标准配建养老服务设施“四同步”要求,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增设养老服务设施。整合政府、市场、社会等各方资金,加大投入,推进基本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和服务供给。落实相关的税费优惠、水电气执行居民生活类价格、减免场地租金等政策,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行业发展。鼓励引导金融机构创新信贷产品和融资服务模式,满足养老服务信贷融资需求。

  

  领导署名:王文才

  联 系 人:余新仁

  联系电话:0591-87862801

  

  

                         福建省民政厅    

                         2025年7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来源:福建省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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