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交建函〔2025〕87号
废止,失效(
南平市省政协委员小组、三明市省政协委员小组、福州市省政协委员小组:
《关于加大闽江航运开发,让新时代山海协作“黄金水道”百舸争流的提案》(20251375号)由我厅会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一、关于航道通航等级与实际需求不匹配的问题
我厅赞同你单位提出的加大全流域统筹、一体化推进建议。近年来,我厅一直在多方面综合推进闽江航运高质量发展。一是编制规划。我厅会同省发改委、省水利厅编制完成《福建省内河航道与港口布局规划》(已通过专家审查),统筹优化闽江干流及支流航道等级,推动福州港、南平港、三明港联动发展;二是完善办法。完成《闽江干流通航管理办法》修订并征求意见,拟提升水口船闸过闸船型尺度为1000吨级;三是提升内河通航能力。谋划生成闽江干流航道等级提升工程、闽江通海航道优化改造工程(三期工程)等“十五五”项目并报送交通运输部。目前正在全力推进完成各项后续工作。
二、关于内河集装箱货运省补资金未足额落实的问题
为推动闽江航运发展,我厅积极保障扶持资金落实。一是设立港航发展专项资金。省级设立“丝路海运”港航发展专项资金,并印发资金管理办法,每年安排省级预算支持集装箱中转业务发展、海铁联运发展等。若审核资金总额超过当年预算金额则按比例兑付,2023年度约按66.86%折算比例兑付,拨付南平港109.89万元;2024年度约按52.12%折算比例兑付,拟拨付南平港奖励资金322.06万元;二是设立航道建设补助资金。2024年起设公路水路补助资金,2024年以来下达2659.14万元支持沙溪口至三明台江航道整治等工程。下一步,将认真落实“丝路海运”港航发展扶持政策,指导南平港充分发挥省市港航扶持政策激励示范效用,优化港航营商环境,大力发展闽江内河水水中转,并结合下一轮奖励政策研究,做好政策评估,进一步提高奖励政策的精准性和有效性,集中力量推动内河航运业加快发展。
三、关于港区与航道配套设施不完善的问题
我厅高度重视“公水铁”多式联运体系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一是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已建成南平港洋坑作业区2个1000吨级泊位、三明青州3个500吨级(结构1000吨级)泊位及沙溪口至光明桥航道整治工程,正推进福州闽侯、闽清港区,三明尤溪西滨作业区等客货运码头前期工作,加快沙溪口至台江航道整治02标段、南平港洋坑疏港公路建设,完善江海联通体系。同步推动港口后方铁路通道及全省铁路货运体系研究,支持协调大洲铁路专用线运输业务;二是开展桥梁安全治理。常态化开展船舶碰撞桥梁隐患排查,闽江高等级航道(闽江口-沙县青州段)38座风险桥梁已完成31座整治;三是发展新能源船舶。落实《全面推进“电动福建”建设的实施意见(2023-2025年)》,建成闽江首座电动船舶公共充电站,推进“船-岸-网”协同供电规划研究;四是建设智慧航道。加快研发“闽江高等级航道通航高效协同技术一体化系统平台”,完成闽江高等级航道电子航道图制作及智慧管理平台开发,促进电子航道图、桥梁防碰撞、船闸智能调度等信息互联互通。下一步,将加快江海联运设施完善、码头前期推进、桥梁治理长效机制建设,推进航道数字化升级及数据中心构建,支持电动船舶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推进充电配套设施标准化建设。目前各项工作已统筹有序全面开展,相关配套设施也正逐渐完善。
感谢你单位对交通运输事业发展的关心、支持和理解。
领导署名:王增贤
联 系 人:杨连凯
联系电话:0591-87077125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2025年7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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