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民养老函〔2025〕63号
废止,失效(
陈书侨代表:
《关于总结沙县“乐龄学堂”经验 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的建议》(第1267号)。现答复如下:
感谢您对养老服务工作的关心和关注,您提出的建议正是我省当前养老服务工作的重点。今年1月,省政府分管领导对您的《建议》专门作出批示指示,我厅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为推动《建议》的落实多次带队实地调研。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是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推动新时代新征程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您的建议中包括研究沙县“乐龄学堂”办学模式,总结“乐龄学堂”经验,由点及面推广做法,对我们做好相关工作具有很好的指导意义。我们将认真采纳您的建议,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部署,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持续推进农村养老服务补短板,着力提高农村养老服务质量水平,更好满足广大农村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
一、进一步深入调研。您在建议提出“研究沙县‘乐龄学堂’办学模式,总结‘学堂+食堂+医堂’三堂结合,‘共学+共餐+共伴’三共融合的做法和经验”,我们深表赞同,并积极推动落实。今年3月,厅领导带队,赴三明深入调研学习“乐龄学堂”办学模式,并推荐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六局专门赴三明市调研乐龄学堂等农村养老服务工作。近期,我厅正在开展“老有所学”问卷调查,通过深入了解老年人学习需求,为推动相关部门完善老年教育政策、规划教育资源分配等提供数据支持和决策参考。为深化“学堂+食堂+医堂”三堂结合,“共学+共餐+共伴”三共融合的做法和经验,目前我们引导各地通过引入老年大学教学资源等方式,拓展长者食堂功能,在非就餐时段整体转换为“学堂”,提供老年教育、文体、娱乐等服务。年内,我们将积极落实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奖补100个示范性长者食堂,鼓励具备条件的增加老年教育功能,推动老年教育向基层延伸,把城里的老年大学办到农村。
二、进一步推广应用。您在建议中提出“支持沙县区继续办好‘乐龄学堂’,支持三明市推广‘乐龄学堂’的工作,支持全省各地学习沙县做法”,目前正在有序推进。我们已推动其经验做法入选“福建省养老服务改革创新优秀案例”,连续三届获得“福建省公益慈善项目大赛”二等奖。今年4月,我厅在沙县区召开全省养老服务工作会议,向全省推介三明市、沙县区推动养老服务发展的经验做法,引导各地积极学习探索“学养结合”的新型农村养老服务模式。您在建议中提到“鼓励支持福建全民终身教育促进会、各地老年大学、各种社会组织参与乡村‘乐龄学堂’创建、管理和师资培训工作”,也是我们努力的方向。下一步,我们将依托老年大学等,在养老服务机构和社区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老年教育,探索引入专业的社会组织进行教学管理,让更多老年人在家门口就能实现老有所学、老有所养。鼓励支持福建省全民终身教育促进会、各种社会组织参与乡村“乐龄学堂”创建,加强师资建设,引导老年教育工作者发挥专业特长,参与到各类的教育服务活动,实现自我价值提升。
三、进一步完善政策。正如您在建议中提及,我们还需不断创新乐龄学堂运行新机制。我们将结合您的建议,加强顶层设计,将老年助学工作列入我省“十五五”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规划,加强民政、教育、卫健等政策协调配合,探索建立跨部门协同机制,推动“乐龄学堂”建设纳入乡村振兴和基层治理整体布局。贯彻落实好《福建省养老服务条例》,进一步健全老年教育的政策制度,为“乐龄学堂”健康发展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此外,我们还将深化闽台交流,加强两岸师资培训与课程研发合作,引入台湾老年教育教学、活动和管理等理念,培育本土化师资队伍,推动闽台乡村养老经验互鉴,助力海峡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
再次感谢您对我省老龄和养老服务工作的关心指导,您的建议对我省农村养老服务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领导署名:王文才
联 系 人:俞立飏(养老服务处)
联系电话:0591-87676287
福建省民政厅
2025年5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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