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交建函〔2025〕55号
废止,失效(
徐俐敏代表:
《关于推动闽江航运高质量发展的建议》(第1692号)由我厅会同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闽江航运高质量发展,对福建建设交通强国先行区、促进“四大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规划和省委省政府关于闽江航运开发工作部署,我们积极闽江推动闽江航运高质量发展。
一、推动水口船闸等级提升。我厅会同省发改委积极支持指导水口船闸运行管理单位推进船闸等级提升工作。目前水口船闸已完成通航吃水不超过2.2m船舶论证,正在增设船舶吃水检测、船舶水面以上高度检测和船速检测装置等设施。我厅同步组织修订《闽江干流通航管理办法》,明确水口船闸过闸船舶吃水深度提升至2.2m。下一步将加快公布修订后的《闽江干流通航管理办法》,并完善水口船闸相关安全保障措施,经福州市交通运输局发布水口船闸通航船型航道通告和航行通告后,水口船闸可通航1000吨级船舶。
二、推动南平港多式联运。省发改委积极推动全省铁水联运发展,加快各港口后方铁路通道、码头专用线建设,同时委托开展全省铁路货运体系课题研究,助力推动多式联运,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关于调整南平港延平新城港区规划泊位至大洲铁路专用线事宜,建议南平市抓紧开展南平港延平新城港区规划调整研究,并按相关程序报南平市政府审批,省发改委会同我厅做好指导服务。关于开通大洲贮木场铁路专用线货物运输业务有关事宜,建议南平市政府向南昌铁路局提出申请,发改部门将予以配合支持。
三、支持高速差异化收费政策。经省政府同意,《福建省高速公路全面推广差异化收费政策》延续执行至2025年12月31日。其中,对合法装载并使用ETC预约通行我省沿海港口附近的22个高速公路收费站,经认定的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予以通行费5折优惠。下一步,我厅将会同省财政厅结合您提的建议并综合考虑南平港实际情况,组织省高速集团对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政策支持范围的港口名单进行再评估。
四、支持南平港延平新城港区建设。我厅着力提升南平航道通航条件,积极推动闽江水口至沙溪口航道整治工程建设,帮助争取部、省级补助资金共计5703万元。推进南平洋坑码头千吨级泊位连片开发,目前已竣工11号、12号等两个泊位。下阶段,我厅将会同省发改委进一步指导南平延福门改造提升工程等项目建设,帮助申请补助资金,完善南平港口基础设施建设。
感谢您对交通运输事业发展的关心、支持和理解。
领导署名:王增贤
联 系 人:杨连凯
联系电话:0591-87077125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2025年5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扫码关注中国福建微信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省政府部门
市、县(区)
国务院部门
中央驻闽机构
各省区市
新闻媒体
其他
省政府部门
市、县(区)
国务院部门
中央驻闽机构
各省区市
新闻媒体
其他
主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承办:福建省大数据集团有限公司
为确保最佳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以下浏览器版本:IE浏览器9.0版本及以上; 谷歌浏览器 63版本及以上; 360浏览器9.1版本及以上,且IE内核9.0及以上。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