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民管函〔2025〕35号
废止,失效(
福建省归国华侨联合会:
华人华侨社会团体是社会组织的一个重要分支,在加强对外交流合作、推进中华文化传播、团结全球华人力量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截至目前,在我省民政部门登记的华人华侨社会团体共40多家。
作为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机关,近年来全省民政部门立足工作职责,支持和鼓励有相关社会团体依法依规开展活动。对于符合登记条件的,可在业务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依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等规定及时予以审批登记;在其筹备和成立过程中,民政部门按照《全省性社会组织成立、换届、注销工作规程(试行)》等规定进行指导服务;对于已经登记成立的相关社会团体,民政部门将通过开展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年报、专项审计、“双随机”抽查等方式进一步引导其不断完善内部治理,强化日常监督管理,规范依法开展服务,促进健康发展。
领导署名:欧阳晓波
联 系 人:陈守熹(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
联系电话:0591—87676273
福建省民政厅
2025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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