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民老龄函〔2025〕28号
废止,失效(
省人社厅:
《关于落实延迟退休决定,构建“大龄友好”就业环境的提案》(第20253147号)收悉,我厅的办理意见如下:
一、加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基础建设。加快推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改革,福州、厦门等8个市获得中央财政支持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城市,漳州、泉州等7个市获得全国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地区。建成662个街镇级居家社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实现街道和中心城区乡镇全覆盖。联合省人社厅13部门印发《关于加快发展老年助餐服务的若干措施》(闽民养老〔2024〕8号),加快构建老年助餐服务体系。2024年,以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建设为抓手,全省新建示范性长者食堂405个。目前,全省在运营长者食堂(含助餐点)达2630个。
二、完善老年人社会参与政策法规和社会环境。2022年,省委、省政府印发《福建省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实施方案》,支持老年人依法从事经营和生产活动,兴办社会公益事业;离退休科技专家可参与部分科技计划项目的评审、评估、监理过程,担任企业申报的科技计划项目负责人时,年龄可放宽至65岁。近年来,省老龄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银龄行动”老年志愿者代表回信精神,积极开展“银龄行动”,推动老年宜居环境建设,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全面清理阻碍老年人继续发挥作用的不合理规定。每年围绕一个主题,在全省各地举办“敬老月”系列活动,引导积极老龄观成为社会共识,营造支持老年人发挥作用的社会氛围。
下一步,省民政厅(老龄办)将健全基本养老服务制度体系,优化基本养老服务供给,培育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支持通过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方式,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发展,促进我省养老服务与家政服务联动发展。配合省人社厅优化老年人就业服务、拓展老年人就业渠道、维护老年人就业权益,继续全面清理阻碍老年人继续发挥作用的不合理规定,更好发挥老年人作用,有力支撑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实施。
领导签名:王文才
联 系 人:周 爽
联系电话:0591-87501826
福建省民政厅
2025年4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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