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交建函〔2025〕39号
废止,失效(
詹雪梅代表:
《关于乡村道路“长期服役”亟待关注的建议》(第1344号)由我厅会同省财政厅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建议与我省推动农村公路发展的思路高度契合。多年来,我们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持续强化资金保障和政策支持,完善公路管护领域机制建设,不断提升日常养护质量,农村公路事业取得显著成效。截至2024年9月底,累计对全省1/4的农村公路进行了新改建,新增实施3.3万公里安防工程,实现97%乡镇通三级及以上公路、83%陆域乡镇30分钟上高速、63%建制村通双车道公路,农村百姓的出行条件得到进一步改善。
一、关于加大资金支持的建议
一是提高建设补助标准。2024年,我厅会同省财政厅修订《福建省公路水路建设补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闽财规〔2024〕37号),对乡、村道单车道四级公路实施新改建的,对原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转移支付第一、二、三档县(市、区)、转移支付第四、五档县(市、区)由原先的每公里20万、16万、12万分别提升至35万、30万、25万(整体提升超70%)。对三级公路、双车道四级路的路面重铺(改造)项目补助标准由原先按晋级建设标准的30%提升至40%,较好的支持乡、村道改造提升。二是落实养护资金保障。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创新农村公路管理体制机制的意见》(闽政〔2017〕50号),2018年起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省级和地方财政各承担50%(即,省级按照每年每公里县道15000元、乡道7000元、村道2000元的标准安排)。三是创新灾毁应对机制。全省推行农村公路灾毁保险,并按照转移支付分档分别按照90%、50%、30%的比例分担保费,保险理赔收入可用于地方灾毁重建,较好的发挥了“以丰补欠”作用。四是实施灾毁重建专项补助。2024年我厅会同省财政厅修订《福建省公路高质量养护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闽财规〔2024〕36号),对灾毁重建项目补助标准进行调整,即对原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原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转移支付第一、二、三档县(市、区)水毁道路重建分别上浮20%、10%;水毁桥梁重建统一按照危桥改造(重建类)上限标准补助且对原中央苏区、革命老区由原先分别上浮10%、5%提高至上浮20%、10%。2024年度对受灾影响较为严重的龙岩、三明、南平、宁德等地下达灾毁重建省级补助资金,缓解地方水毁重建资金短缺的压力。
二、关于加强依法管理的建议
一是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度。发挥县乡村三级路长和县乡两级路长办统筹协调作用,压实地方政府责任。二是发挥乡村道专管员的制度优势。对上路巡查中发现损坏路产、路权问题及时上报路长办或交通主管部门。定期开展农村公路日常保养明察暗访工作(暗访结果挂钩考核次年度省级养护补助资金),对公路沿线乱搭乱建、公路设施损坏等问题纳入检查范围。三是强化科技治超。将货运装载点加强源头监管的要求纳入《福建省公路货车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防止超限超载车辆上路。2024年公布全省货物装载源头单位1225家,建成使用275处车辆路面动态技术监控点。全年检测货车8735万辆次,涉嫌超限率降至1.52%,有效遏制货车违法超限超载,保障农村公路安全畅通。
三、关于规范日常养护的建议
我厅通过开展日常保养提质年、美丽农村路“串珠成链”提升、“乡村振兴四好路”先行主题宣传以及“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养护专项提升行动等活动,持续提升日常养护质量。一是推行养护标准化。省级协调编制《“四好农村路”标准化指南》,印发《福建省农村公路日常巡查简本(随手查)》、定期开展农村公路养护工作省级培训,指导基层落实养护工作,逐步实现“有路必养、养护到位”的目标。二是打造示范标杆。以“四好农村路”示范县、示范乡镇、美丽农村路创建为重要抓手,累计创建全国示范县18个、省级示范县44个、市级示范乡镇246个、美丽农村路4976公里,有力提升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水平。
四、关于简化审批程序的建议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深化农村公路管理体质改革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20〕1号)、《福建省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实施细则》(闽交〔2022〕12号),我省四级公路建设、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危桥改造及公路养护等工程以规划代立项,或者以项目库代立项(项目库由县级及以上交通部门建立),视同工可审批;同时,一般农村公路建设项目采用一阶段施工图设计,进一步缩短了项目审批时间。具体审批程序由各地市根据实际制定。
下一步,我们将加强统筹协调,全力推进“两通工程”,进一步强化农村公路与普通国省道、高速公路、城市道路的融合、衔接;持续推进县道提档升级和交通量较大的通建制村公路“单改双”,实施老旧公路改造以及过窄通村公路增设错车道;督促各地落实对农村公路的支出责任,将相关税收返还用于农村公路养护和运营,确保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用于农村公路比例。着力构建现代农村公路网络,助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为农民农村共同富裕、乡村全面振兴、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强服务保障。
感谢您对交通运输事业发展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领导署名:王增贤
联 系 人:林 瞻
联系电话:0591-87077550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2025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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