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交规函〔2025〕61号
废止,失效(
沈艺斌代表:
《关于将漳州市平和县长乐经芦溪至南靖书洋高速公路纳入福建省高速公路建设计划的建议》(第 1810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所提的平和长乐经芦溪至南靖书洋的公路通道,原先主要由县道组成,为双车道四级及以上公路。为支持漳州市完善区域路网,推动长乐、秀峰等乡镇15分钟通达普通国省道,在编制《福建省国省道公路网规划(2024-2035年)》时,我厅已支持将长乐至秀峰段、芦溪至南靖书洋段提升为普通省道。经省政府同意,《福建省国省道公路网规划(2024-2035年)》已于2024年12月印发实施。
该公路通道当前交通量较小,现有公路已能较好地满足群众便捷出行需求,目前未纳入全省高速公路网规划。下一步,我厅将会同省发改委指导漳州市深化项目前期论证,加强项目建设必要性和要素保障可行性的研究工作。若漳州市论证确认该项目必要且筹融资模式可行,待新一轮规划调整时,我厅将结合区域经济发展、交通出行、投资效益、建设条件等,会同省发改委、省高指统筹研究该项目增列规划事宜。
感谢您对交通运输事业发展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领导署名:王增贤
联 系 人:李 星
联系电话:0591-87077126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2025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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