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交建函〔2025〕42号
废止,失效(
林超群代表:
《关于规范中介服务机构服务水平的建议》(第1330号)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我厅高度重视交通建设市场监管工作,福建省“多措并举完善交通建设市场信用管理”被交通运输部列入2024年交通运输领域信用建设典型案例。针对中介服务机构及从业人员失信行为,依据《福建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考核管理办法》,对违法违规违约行为采用直接考核定级的方式(C级、D级)进行处理。各级交通运输(港口)主管部门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充分运用省工程领域招投标在线监督平台,依法处理涉及招标代理机构和从业人员违规行为的投诉,切实维护交通建设市场秩序。
您就提升中介代理服务水平提出了三个方面的建议,我厅将充分吸收。下一步,将持续深化工程领域招投标不规范影响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工作部署,以“规范招标代理机构行为”为切入点,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监管,规范从业行为,优化营商环境。一是完善信用评价机制。结合专项整治工作成效和部省级有关政策调整要求,完善我省交通领域中介服务机构信用评价机制,重点修订完善招标代理服务相关制度,提高市场透明度,营造公平公正、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二是推动评价结果公开。配合推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按行业公布中介服务机构评价结果,全面提升市场采信度和专业化水平,为招标人择优选择中介服务机构提供更为明晰的参考。三是深化业务培训交流。制定常态化宣贯行业管理相关法规计划,通过举办培训班、讲座等多样化形式,提升招投标监管人员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鼓励和引导行业协会、企业开展政策宣贯、业务培训和经验交流,提升从业人员诚信意识和专业素养,提高中介服务机构工作质量和效率。
感谢您对交通运输事业发展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领导署名:王增贤
联 系 人:林 瞻
联系电话:0591-87077550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2025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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