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交规函〔2025〕63号
废止,失效(
黄江川代表:
《关于加快推进沈海联络线泉(州)梅(州)高速公路泉州段的建议》(第1177号)由我厅会同省发改委、自然资源厅、林业局、泉州市政府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G1532沈海联络线泉(州)梅(州)高速公路泉州段已列入《国家公路网规划》(规划至2035年)和《福建省国省道公路网规划(2024-2035年)》,同时也纳入交通运输部“十四五”规划项目库。该项目建设将进一步完善国家和福建省高速公路网,有效疏解泉州市区日益增长的交通压力,对促进闽西南协同区交通互联互通,推动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以及提升交通应急保障能力等具有重要意义。
按照我省高速公路“省市合作,建设以市为主”的建设体制,该项目由泉州市为主负责建设。目前,该项目已完成“工可”审查,交通运输部咨询评估单位已出具评估意见,泉州市正在按要求优化方案和修编“工可”。
省政府高度重视该项目建设,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协调项目加快推进。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推动项目尽快落地实施:一是指导泉州市交通局抓紧修编完善项目“工可”报告,我厅将积极申请交通运输部出具项目资金安排意见;二是省高指将与泉州市加强沟通协商,尽快明确省市合作筹融资事宜;三是将加强与国家部委沟通汇报,积极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四是支持做好要素保障服务工作,积极主动协调自然资源、林业等主管部门指导项目业主做好项目线路选址论证及用地用林等前期工作,依法依规推动优化后的工可加快报批。
感谢您对交通运输事业发展的关心、支持和理解。
领导署名:王增贤
联 系 人:李 星
联系电话:0591-87077126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2025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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