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交规函〔2025〕72号
废止,失效(
郑洪代表:
《关于进一步优化福州机场高速公路收费的建议》(第1605号)由我厅会同福州市政府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厅会同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积极推进城市周边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工作,鼓励福州市等地方政府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支付高速公路的车辆通行费,既保障了高速公路建设、运营资金来源,又实现了社会车辆通行费的减免。目前,全省已有20个项目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实行通行费优惠。
我厅赞同您提出的进一步优化福州机场高速公路收费的建议。2025年以来,根据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为深入实施强省会战略,助力滨海新城快速发展,我厅已对接福州市政府、省高速集团等,共同研究福州机场高速公路通行费有关事宜。待条件成熟后,我们将按照程序推动实施。
感谢您对交通运输事业发展的关心、支持和理解。
领导署名:王增贤
联 系 人:李 星
联系电话:0591-87077126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2025年4月23日
扫码关注中国福建微信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省政府部门
市、县(区)
国务院部门
中央驻闽机构
各省区市
新闻媒体
其他
省政府部门
市、县(区)
国务院部门
中央驻闽机构
各省区市
新闻媒体
其他
主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承办:福建省大数据集团有限公司
为确保最佳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以下浏览器版本:IE浏览器9.0版本及以上; 谷歌浏览器 63版本及以上; 360浏览器9.1版本及以上,且IE内核9.0及以上。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