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400号建议的答复
闽文旅建议〔2025〕56号
王向明代表:
《关于2025年落地实施福建省民宿管家培训计划“一试双证”创新模式的建议》(第1400号)由我单位会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厅和省人社厅高度重视民宿管家人才培养工作,积极采取一系列措施,推动民宿管家培训工作不断发展。
我厅积极推进民宿管家培训工作,联合浙江蚂蚁公益基金会、中国乡村发展基金会开展“数字木兰”民宿管家培训计划。自2024年9月23日在宁德市霞浦县举办“数字木兰”民宿管家培训计划福建省启动仪式以来,已累计培养400多名民宿管家人才。培训计划具有以下特点:一是公益性,参训学员除往返交通费用外,“五天四夜”的培训费、资料费、住宿费、伙食费全由浙江蚂蚁公益基金会和支付宝公益爱心网友支持,不向学员收取其他费用,且名额向农村脱贫户、残障人士、零就业家庭倾斜;二是专业性,内容凸显理论性和实操性相结合,课程丰富,涵盖民宿国标条款解读、旅游民宿管家基本技能、旅游民宿消防安全、卫生要求等;三是多元性,立足福建山海交融特点,从全省等级旅游民宿中筛选多家甲、乙、丙级民宿作为培训基地,涵盖古镇古村、海岛渔村、农业采摘、山区度假等各种类型 ,让学员感受多元的民宿主人文化和经营方式、接待服务,提升培训效果。
2022年6月,人社部向社会公布了民宿管家在内的18个新职业。2024年2月,人社部办公厅、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联合颁布了《民宿管家职业标准(2024年版)》。目前,民宿管家技能评价属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范畴,按照“谁评价、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由经人社部门备案的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面向社会劳动者开展技能评价服务,并核发相应等级证书。人社厅高度重视旅游服务行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鼓励支持具备条件的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备案成立相关职业的技能等级评价机构。截至目前,宁德师范学院已备案成立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符合开展民宿管家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条件。同时加大民宿管家等技能人才培育力度,充分发挥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牵引带动作用,积极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开展民宿管理等相关职业工种技能培训,对培训后取得证书,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给予500至3000元补贴。2024年,全省共开展民宿管家、前厅服务员等民宿管理类相关职业工种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456人次。
您在建议中对我省实施民宿管家培训计划“一试双证”创新模式提出了详细的措施,对我省做好民宿管家培训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建议。下一步,我们将从行业指导角度,以落实职业技能提升工程为民办实事项目为契机,加大对民宿管家及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
一是强化职业技能培训。全力支持符合条件的社会培训机构、各类院校、行业协会按规定经备案成立民宿管家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扎实推进民宿管家及从业人员的技能人才评价工作。通过政策引导和行业宣传,推动民宿企业和用人单位对民宿管家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认可,引导企业将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与薪酬待遇、职业晋升等挂钩,提高证书的社会价值和市场认可度。
二是推进“一试双证”模式探索。探索建立民宿管家“一试双证”模式,加强与相关评价机构的合作,推动行业标准与职业技能标准的融合;鼓励各地先行先试,总结经验,逐步推广,为提升民宿管家职业技能和就业竞争力提供支持。
三是强化行业自律和服务。充分发挥省旅游协会民宿分会的作用,加强行业自律,指导开展民宿管家职业技能竞赛、交流活动等,搭建行业交流平台。推动民宿与职业院校、高等院校加强合作,共同开展教学实践。
四是完善培训体系。结合市场需求和行业发展趋势,按照上级部署,持续实施民宿管家培训计划,丰富培训内容和形式,提高培训质量和效果。加强培训师资队伍建设,邀请行业专家、优秀民宿管家等担任培训讲师,提高培训的专业性和权威性。
领导署名:肖长培
联 系 人:孙 皓
联系电话:0591-87671960
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5年4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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