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交运函〔2025〕58号
废止,失效(
戴龙成代表:
《关于支持推广使用云度新能源汽车的建议》(第1784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厅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工作部署。一是制定新能源汽车推广政策。会同省工信厅等部门联合印发《全面推进“电动福建”建设的实施意见(2023-2025年)》(闽工信规〔2023〕4号)等文件,明确提出“全省新增和更新的城市巡游出租车、网约出租车原则上全部采用新能源汽车”,引导企业加快更新或购置新能源汽车并根据自身经营需要自主选择合适的新能源车型。二是实行新能源车辆通行费优惠。经省政府同意,《福建省高速公路全面推广差异化收费方案》延长实施至2025年12月31日,对使用ETC的新能源牌照1类客车实施通行费9折优惠。截至目前,我省新能源巡游出租车约1.6万辆、占比达80%,新能源网约出租车约12.8万辆、占比达90%。其中云度、上汽等品牌新能源巡游出租车、网约出租车约8065辆。
关于您提出在新增和换购出租车、网约车等方面,进一步提高路面“见车率”的建议,下一步,我厅将持续完善新能源汽车应用场景配套所需充换电基础设施,并依托省工信厅牵头建立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联席会议机制,支持包括云度在内的新能源车企通过产品推介会等方式,与省内重点网约车平台公司、出租汽车企业沟通对接,面对面宣传推介车型产品和服务,吸引网约车、出租汽车企业选购。
感谢您对交通运输事业的理解和支持!
领导署名:王增贤
联 系 人:何祥
联系电话:0591-87552365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2025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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