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20251101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闽交建函〔2025〕36号

2025-04-11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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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公安厅:

  《关于优化道路通行管理提升车辆通行效率的提案》(第20251101号)收悉,现将涉及我单位职责有关办理意见答复如下:

  我厅高度重视高速公路通行能力提升。近年来围绕“保安全、保畅通、保应急”,我厅会同公安、应急、消防等部门建立福建省高速公路保安全保畅通保应急“5+N”联动协作机制,在重节假日前主动会同相关部门,共同研判、提前梳理易拥堵路段和收费站情况,制定分级疏导管控方案,动态优化调整执法前置保畅点特别是20个高速公路重点隧道管控前置点前置执法人员、装备力量,共同做好节假日高峰时段前置保障、车流引导、交通管控等工作,实现从“被动疏堵”到“主动调控”转变

  对于委员提出的“优化高速公路超长隧道交通标线”事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需与前车保持安全制动距离,行经铁路道口、隧道等无超车条件的路段不得超车。交通运输部《公路隧道设计规范 第二册 交通工程与附属设施》(JTG D70/2-2014) 规定,隧道内禁止跨越同向车行道分界线,入口端向洞外延伸150m,出口端向洞外延伸100m。《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JTG D81-2017)条文说明指出,在隧道等路况或气象环境复杂路段,为避免车辆变换车道影响其他车辆,降低事故严重程度,需设置禁止跨越同向车行道分界线。根据上述条款,隧道内不宜采取同向变道方式提升车辆通行效率

  下阶段,我厅将组织相关单位会同高速交警部门,采取节假日清障执法关口前移提升隧道内照明设施提升爬坡路段车辆行驶指引标志等措施,持续提升隧道车辆通行效率,全方位护航高速公路安全畅通。

  领导署名:王增贤

  联 系 人:陈 毅

  联系电话:0591-87077122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2025年4月9日

来源: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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