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交建函〔2025〕36号
废止,失效(
省公安厅:
《关于优化道路通行管理提升车辆通行效率的提案》(第20251101号)收悉,现将涉及我单位职责有关办理意见答复如下:
我厅高度重视高速公路通行能力提升。近年来围绕“保安全、保畅通、保应急”,我厅会同公安、应急、消防等部门建立福建省高速公路保安全保畅通保应急“5+N”联动协作机制,在重大节假日前主动会同相关部门,共同研判、提前梳理易拥堵路段和收费站情况,制定分级疏导管控方案,动态优化调整执法前置保畅点,特别是在20个高速公路重点隧道管控前置点前置执法人员、装备力量,共同做好节假日高峰时段前置保障、车流引导、交通管控等工作,实现从“被动疏堵”到“主动调控”转变。
对于委员提出的“优化高速公路超长隧道交通标线”事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需与前车保持安全制动距离,行经铁路道口、隧道等无超车条件的路段不得超车。交通运输部《公路隧道设计规范 第二册 交通工程与附属设施》(JTG D70/2-2014) 规定,隧道内禁止跨越同向车行道分界线,入口端向洞外延伸150m,出口端向洞外延伸100m。《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JTG D81-2017)条文说明指出,在隧道等路况或气象环境复杂路段,为避免车辆变换车道影响其他车辆,降低事故严重程度,需设置禁止跨越同向车行道分界线。根据上述条款,隧道内不宜采取同向变道方式提升车辆通行效率。
下阶段,我厅将组织相关单位会同高速交警部门,采取节假日清障执法关口前移、提升隧道内照明设施、提升爬坡路段车辆行驶指引标志等措施,持续提升隧道车辆通行效率,全方位护航高速公路安全畅通。
领导署名:王增贤
联 系 人:陈 毅
联系电话:0591-87077122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2025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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