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

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20242137号提案的答复

闽文旅提案〔2024〕142号

2024-07-17 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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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类别:B类

林旺梅委员

《关于支持宝丰银矿遗址保护与利用的提案》(20242137号)收悉。长期以来,我厅高度重视宝丰银矿遗址研究保护与展示利用工作,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宝丰银矿遗址位于福建省周宁县西部与政和县交界处,为宋至明代冶炼及矿工生活遗址,由连片的古采铜矿和一处明代矿主故居建筑构成。2018年被列入第九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2019年被列入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为福建省迄今为止唯一一处矿业类国保单位。硋窑瓷窑址位于周宁县泗桥乡硋窑村,1982年第二次全国文物普查时认定该窑址为宋代窑址,窑址出土的瓷器有青白瓷、黑釉瓷等,装饰手法有刻划、印花等。

您关于支持宝丰银矿遗址保护与利用的建议,对我厅今后加强宝丰银矿遗址研究、保护及展示利用工作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关于“建议将宝丰银矿遗址和硋窑宋瓷遗址列入‘考古中国’之‘手工业考古’子项目”事宜

2020年,省文物局积极推动宝丰银矿遗址——矿主张彭八旧居保护修缮工程向上申报2021年度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项目立项工作,10月,获得国家文物局同意的批复。其间,省文物局指导《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宝丰银矿遗址附属文物张彭八旧居修缮设计方案》编制及修改工作。2022年8月省文物局批复周宁县文体和旅游局组织对方案进行修改和核实,经其确认后组织修缮工程实施工作,下达专项资金920万元,目前正组织对该修缮工程的招标工作。2024年1月,省文物局批复同意周宁县文体和旅游局会同省考古研究院共同开展硋窑村瓷窑址文物调查勘探,提出厘清遗址范围、性质和文化内涵,提出遗址未来保护利用意见的工作要求

下一步,省文物局将扎实践行“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新时代文物工作要求。按照《“考古中国”重大项目申报管理指南(2020年-2035年)》通知要求,积极向国家文物局争取将宝丰银矿遗址和硋窑瓷窑址列入“考古中国”之“手工业考古”子项目。以第四次全国不可移动文物普查为契机,指导市级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做好基层文物工作人员培训工作,全面开展宝丰银矿遗址基础信息采集工作,建立数据资源库。全面提升文物安全防护水平和风险防控能力,推进文物保护巡查监测常态化。指导省考古研究院与市县级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合作,积极推进硋窑村瓷窑遗址文物调查勘探项目,不断夯实宝丰银矿遗址和硋窑瓷窑址的申报“考古中国”项目的考古工作基础。

 

领导署名:傅柒生

人:  

联系电话:0591-87502030

 

 

                          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4716

 

(此件主动公开)

 

来源: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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