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20242206号提案的答复
闽文旅提案〔2024〕136号
福建师范大学委员小组:
《关于打造生态文化福建名片的提案》(20242206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厅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历史文化保护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进一步擦亮福建生态文化底色,高度重视全省传统村落保护发展,持续维护和建设“清新福建”品牌。主要开展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作为福建海洋文化的重要代表,南岛语族文化在对外和对台港澳文旅交流中具有特殊作用意义。2022-2023年,厦门大学以及福建省考古研究院联合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依托“考古中国”重大课题研究,实施开展了壳丘头遗址群(龟山遗址)、西营遗址一期、壳丘头遗址群(东花丘遗址)、西营遗址二期等多项主动性考古发掘项目。“福建平潭壳丘头遗址群”入选“2023年度全国考古六大新发现”和“2023年度全国十大考古新发现”。在田野考古工作取得丰硕成果的同时,我省积极推动搭建南岛语族文化研究基地,2021—2023年,支持平潭连续举办三届“南岛语族文化学术宣传周”交流活动。2024年,省文旅厅、省文物局在福建博物院联合举办“福建南岛语族考古成果展”,完成《南岛语族研究成果汇编》,并向国家文物局申请经费补助,用于支持福建省东宇影视有限公司拍摄《南岛语族探源》纪录片,加强南岛语族研究成果宣传。
二是在保护发展“古村文化”,传播文化遗址古色韵味方面,不断健全保护机制,配合出台了《关于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和文物建筑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保护利用九条措施》《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的七条措施》等,在省条例颁布实施后城乡历史文化保护制度建设不断得到强化,防止城市更新改造中出现建设性破坏现象;省文物局分别于2022年、2023年向国家文物局申报省屏山书院遗址主动性考古发掘项目,并正式获得批复。2022年12月,武夷山城村汉城遗址被评为第四批国家考古遗址公园。2023年9月,省文物局指导闽越王城博物馆完成城村汉城国家考古遗址公园保护与展示工程(一期)立项申报工作,获得国家文物局批复。2023年12月,城村汉城遗址监测预警系统建设项目通过我局组织的专家验收。
三是我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创新开展我省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认真贯彻中央的部署要求,印发《福建省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办法》。加强国家级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客家文化(闽西)生态保护实验区及省级湄洲妈祖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朱子文化(南平)生态保护区、朱子文化(尤溪)生态保护区、15个畲族文化生态保护示范点文化资源的挖掘宣传,提升非遗整体性保护水平。近年来,我厅围绕“遗产丰富、氛围浓厚、特色鲜明、民众受益”的建设目标,既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也保护孕育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人文环境和自然环境,推动闽南文化、客家文化、畲族文化等我省特色文化资源和生态、环境的融合发展。
下一步,一是不断加强南岛语族考古研究和开发利用,构建南岛语族起源与扩散的中国学术话语体系,增进我国同南岛语族所在国家与地区的文化认同。以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为契机,在省内开展全面调查,发现和认定南岛语族遗址和文物,开展南岛语族相关遗址考古调查勘探。支持福建省考古研究院联合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北京大学考古文博学院开展“福建闽东地区史前遗址调查勘探项目”。以“考古中国--南岛语族起源与扩散研究”重大项目为抓手,持续开展相关遗址的考古发掘工作,支持厦门大学开展平潭西营遗址三期主动性考古发掘工作;二是支持福建闽越王城博物馆联合福建省考古研究院开展2024年城村汉城西侧粽叶垄遗址主动性考古发掘;三是立足我厅职能职责,督促指导国家级、省级生态保护区及畲族文化生态保护示范点持续做好保护区及示范点内的系统性保护工作,以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工作助力传统村落等文化资源保护利用工作。
领导署名:傅柒生
联 系 人:卢绳恩
联系电话:0591-87118143
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4年7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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