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20242148号提案的答复
闽文旅提案〔2024〕131号
孙永青等委员:
《关于保护传承闽派石构建筑 彰显特色建设文化强省的提案》(20242148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石构建筑在沿海地区特别是福建各地多有分布。我省代表性的石构建筑包括安平桥、清净寺、泉州开元寺东西塔、洛阳桥、崇武古城、镇海卫等。
近年来,我厅高度重视闽派石构建筑的保护管理工作。一方面,通过提档升级为闽派石构建筑的保护工作打下扎实基础。我省三个第一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中,其中就有两个(安平桥、清净寺)是石构建筑;2023年7月,在国家文物局组织的新一轮《中国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更新工作中,我厅指导厦门市将厦门大学嘉庚建筑群和集美学村等建筑,以嘉庚教育遗产为主题申报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另一方面,通过实施保护修缮工程做好闽派石构建筑本体的保护工作。在我厅的大力支持下,崇武古城2015年完成崇武城墙南段保护修缮工程,2021年完成崇武城墙(东、西、北段)保护修缮工程。至此,崇武城墙全线贯通。2023年7月,我厅组织崇武城墙西城门保护修缮工程获国家文物局批复立项,现已完成修缮方案编制工作;另外,2023年下达专项资金3000万元用于安平桥(晋江段)保护修缮工程,2024年下达专项资金150万元用于五塔岩石塔修缮工程。
您们关于保护传承闽派石构建筑、彰显特色建设文化强省的建议,对我厅今后做好闽派石构建筑的保护传承工作具有重要指导意义。下一步,在闽派石构建筑保护传承方面,我厅主要抓好以下四点工作:
一、做好普查工作,积极开展闽派石构建筑的调查研究
指导各级文物部门依托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有关成果,广泛吸收相关研究保护单位和专家学者,开展闽派石构建筑调查研究工作,并根据其价值提请地方人民政府公布为相应级别的文物保护单位。对于其中价值特别重大的,可按程序组织申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同时,借助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摸排全省闽派石构建筑分布情况,建立完整的数据库和档案。
二、加强组织引导,多方参与加大资金保障
我厅将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共同推动闽派石构建筑的保护工作。同时,指导相关地方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加强闽派石构建筑的日常管理,落实“四有”工作,明确管理人员及其保护责任,加大资金投入,对于保存现状堪忧和存在险情的闽派石构建筑进行及时抢救性保护修缮,确保文物安全。
三、推进相关旅游文创产业,让石构建筑更好活态传承
我厅将指导拥有石构建筑资源的地方,通过深入挖掘石构建筑的历史、文化和艺术价值,为游客提供更加丰富、深入的石构建筑旅游体验。同时,通过挖掘和利用闽派石构建筑的文化价值,将其融入现代旅游和文创产品设计中,从而实现传统与现代的完美融合,让游客在游览的过程中,能够带走一份独特的文化纪念品。另外,我厅将指导拥有闽派石构建筑资源的地方通过开发一系列以石构建筑为主题的旅游线路,让游客在欣赏美景的同时,也能够深入了解闽派石构建筑的历史和文化背景。
四、支持保护传承,加强宣传引导
我厅将通过与省内相关高校合作开展相关传承人群培养计划,共同开展闽派石构建筑技艺的研究和传承工作,为有志于学习和传承石构建筑技艺的年轻人提供技艺交流和提升的平台;另外,进一步丰富和拓展闽派石构建筑的展示利用和宣传教育手段,鼓励社会公众积极参与闽派石构建筑的保护工作,形成政府引导、社会参与的良好氛围。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相结合的方式,通过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渠道,向公众传播闽派石构建筑的相关知识,更好地推动其传承和发展。
领导署名:傅柒生
联 系 人:王启刚
联系电话:0591--87604623
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4年7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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