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

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20242255号提案的答复

闽文旅提案〔2024〕115号

2024-07-15 19:02
| | | |
 答复类别:B类

温永委员

《关于推进我省非遗保护与利用的提案》(20242255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挖掘我省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持续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活化利用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是非遗保护机制逐步完善。我省认真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福建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等法律法规,逐步健全非遗保护机构。厅单独设立“非物质文化遗产处”,各设区市文旅局也基本设立了非遗行政管理部门。在福建省艺术馆加挂“福建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牌子,负责组织开展全省非遗保护工作。目前,全省已设立非遗保护中心72个,其中省级1个,市级9个,县(区)级62个,共配备专兼职人员160多人,初步形成了全省非遗保护工作网络。同时,我省加强非遗经费保障,在积极争取国家非遗资金的基础上,设立了省级非遗专项资金。2021年以来,共下达省级非遗保护专项资金23677.96万元,有力支撑了各项非遗保护传承工作的开展。

二是非遗保护名录体系逐步健全。我省已建立起国家、省、市县四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体系,现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非遗名录(名册)9项、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145项、保护单位145个,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705项、保护单位775个;有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145人,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912人;有国家级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客家文化(闽西)生态保护实验区及省级湄洲妈祖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朱子文化(南平)生态保护区、朱子文化(尤溪)生态保护区,设立有15个畲族文化生态保护示范点。我省非遗代表性项目、传承人及文化生态保护区数量及工作成效位居全国前列,形成了由点到面、整体保护的非遗工作格局。

三是非遗宣传传播方式逐步拓展。秉持“见人见物见生活”的非遗保护理念,不断丰富非遗传播手段和渠道,持续组织开展“云游非遗·影像展”线上展示活动,每年精心组织主题突出的“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活动,积极打造“清新福建 共享非遗”四季主题活动品牌。充分发挥各级非遗展示馆的平台宣传作用,全省每年举办非遗进校园、进街区、进景区等各类活动2000多场。同时,加强非遗交流互鉴,组织非遗项目参加外交部福建推介、中联办香港公众开放日、世界闽商大会、中国——东盟人文交流年等海内外、港澳台的文旅推介和交流展示活动,不断提升我省非遗的影响力,助力讲好福建故事。

四是非遗活化利用水平逐步提高积极推动非遗与旅游融合发展,助力我省文旅经济做大做强做优。按照文化和旅游部的部署要求,印发《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旅游深度融合发展工作方案》,重点推进空间融入、业态融合、线路培育等重点任务。积极开展“街区+非遗”建设、通过引入、培育、活化、传承非遗,助力“老街区”焕发“新魅力”,打造福州上下杭等4个非遗特色街区,让街区成为展示非遗业态聚集地。全省已认定218家非遗工坊,引导鼓励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创设各类经营主体和生产加工点,非遗传承创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

您提出的宝贵意见建议对我厅今后开展非遗保护与利用工作具有重要参考价值。下一步,我厅将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及我省实施意见,持续推进非遗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做好非遗系统性保护各项工作。

一是完善保护传承组织架构。加强非遗保护、传承、实践工作队伍建设,争取成立具有独立法人及专有编制的省级非遗保护中心,推动市县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设立独立的非遗科室,逐步构建稳定的非遗行政管理人才队伍。充分发挥福建省非遗博览苑综合展馆作用,实施“总分馆”制,在省、市、县建设非遗博览苑分苑,充实非遗保护工作人员队伍,提升非遗保护机构服务功能和水平。持续加大非遗专项资金投入力度,加快推动各类非遗展示场馆建设,鼓励、支持、指导项目保护单位和传承人建设规模适当、特色鲜明的非遗展示场馆和传习场所。

二是提升非遗项目保护传承水平。根据非遗各门类的传承发展特色,探索分类保护传承。对濒危、后继无人且活态传承困难的项目开展数字化保护,通过摄像、摄影、文字、图片等科技手段,保留项目的技艺特点及文化内涵;通过师徒传承、活动展示、共建传习所等方式,加强具有一定受众、活态传承基础较好的非遗项目的传承发展,逐步扩大项目的社会知晓率和影响力;充分发挥莆田木雕、德化陶瓷烧制技艺等我省传统特色优势项目的市场活力及区域聚集优势,以产业带动传统技艺研究、创新发展和传统文化品牌打造,推动非遗资源产业化发展。

三是提高非遗传承实践能力。持续实施传承人研修研习培训计划,培养壮大非遗人才队伍,提升传承人技能艺能水平。鼓励有条件的高等院校、职业学校开设非遗技艺传承专业、课程,建立教学、传承基地,开展非遗保护的研究和专业人才培养。继续强化非遗整体性保护,深化我省5个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推动非遗特色街区建设,探索建立非遗街区建设标准体系,争创国家级非遗特色街区。深化“清新福建·共享非遗”品牌,每年组织1000场以上非遗展示宣传体验活动,持续做好非遗常态化宣传展示工作。

四是促进非遗与旅游等业态融合发展。发展“非遗+”业态,建立非遗与旅游融合发展推荐目录并向社会公布,为旅游发展提供优质的非遗资源。加强非遗传承人与旅游企业从业者的合作交流,加大非遗进景区力度,支持旅游企业推出非遗主题旅游线路,引导旅游行业在景区推介中加大我省特色优质非遗项目的宣传推广力度,提升景区文化内涵。推动非遗保护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一带一路”建设相衔接,促进非遗保护利用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更好地促进民心相通、文明交流互鉴

 

             

领导署名:肖长培    

人:郭淑贞

联系电话:0591-87118128

 

 

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4711

 

(此件主动公开)

 

 

来源: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

扫码关注中国福建微信

扫码关注中国福建微信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