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20242201号提案的答复
闽文旅提案〔2024〕76号
庄天怀委员:
《关于提升乡村民宿品质,拓展乡村旅游的提案》(20242201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厅高度注重民宿产业发展引导,推动福建民宿服务品质提质升级。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推动民宿发展若干措施的出台。为破解民宿发展难题,会同省公安厅、省住建厅、省市场监督局、省消防救援总队等相关部门研究制定了《关于促进民宿发展的若干措施》,经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正式印发实施。适时组织各相关责任单位、各地开展政策实施效果评估工作,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
二、强化民宿综合监管。督促各地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推动各地制定促进民宿发展指导意见、实施办法,并细化部门职责分工,协调处理民宿发展重大问题,形成齐抓共管、上下联动推动民宿健康可持续发展的良好格局。
三、鼓励民宿标准化建设。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出台《新形势下促进文旅经济高质量发展激励措施》,鼓励民宿标准化建设,对成功创建甲、乙、丙级旅游民宿的,每家民宿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奖励。我厅依据《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等级划分》鼓励民宿质量标准化建设,积极按照国家标准开展民宿等级评定工作,引导全省民宿提升服务水平和质量。
下一步,我厅将结合您的宝贵意见和建议,配合相关部门,在提升乡村民宿品质,拓展乡村旅游方面,做好以下四项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民宿顶层设计。把民宿业发展纳入“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中,从全省文化和旅游发展的视角,明确总体定位、空间布局、发展路径、开发重点和品牌特色。继续推动其他相关部门将民宿发展纳入相关产业发展规划中,使民宿业发展与城乡建设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和乡村总体规划等无缝衔接,共同促进我省民宿业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进一步加强基础配套设施。引导各地科学规划,完善公共配套服务体系,加大基础设施投入、补齐配套建设短板,进一步完善民宿内部和周边交通、水电气管网、卫生配套、消防安全、休闲休憩、体育健身配套、导览导视系统、通信基础等配套服务设施。加强乡村旅游民宿周边环境长效管理,完善各主要地段、景点的环保设施和养护工作。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配套服务设施的建设和运营等。
三、持续打造特色民宿品牌。引导各地立足自然及人文资源,结合本地资源特点,融入乡村振兴,积极开发乡村民宿体验新产品。推进“民宿+非遗”、“民宿+研学”、“民宿+茶旅”、“民宿+山海旅游”等多产业融合,引导业主培养配套业态。依托周边景区、景点和配套服务 ,针对不同层次的消费者,依据地域特色和气候特点,推动文化体验、乡村生活、养生度假、生态观光、户外运动、商务休闲等业态与民宿的有机融合。
四、持续鼓励乡村民宿建设。持续推进民宿标准化建设,组织开展等级民宿评定,对成功创建甲、乙、丙级旅游民宿的给予奖励。继续督导符合条件的地方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民宿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要求,根据实际设立促进民宿发展扶持资金,用于扶持乡村民宿发展、奖补精品乡村民宿,以吸引优秀人才投身于乡村民宿建设,助力乡村民宿高质量发展。
领导署名:肖长培
联 系 人:陈静茹
联系电话:19959178851
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4年7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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