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

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20242288号提案的答复

闽文旅提案〔2024〕98号

2024-07-09 1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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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类别:B类

罗涛委员

关于加强我省民间“祈福文化”的新时代诠释研究,助推特色文旅产业经济发展的建议》(20242288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在文化传承发展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守中华文化立场、传承中华文化基因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

一是把握内涵,传承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紧紧把握“在尊重民间风俗习惯的同时,弘扬主旋律”的原则,对适应新时代新语境、在社会生活中发挥着主旋律作用的优秀传统民俗,推动其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支持保护和传承。对不适应社会发展,带有封建糟粕的民俗,坚决予以摈弃引导人们厘清民俗传统与封建迷信的界限,科学认识和把握传统民俗内涵,推动传统民俗成为展示和传播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阵地。比如,大力宣传妈祖助人为乐、临水夫人为民祈雨、关帝忠义诚信等事迹,提倡弃恶扬善、扶贫济困、乐善好施等与时代要求相契合的内容,推动优秀传统文化与时代共振。

二是突出主题,组织开展传统民俗活动。结合重大节庆,组织开展“我们的节日”“欢乐春节”“视频直播家乡年”等丰富多彩的民俗活动,挖掘传统节日、民俗活动蕴含的时代价值、道德理念和精神内涵培育正能量。比如春节期间,突出辞旧迎新、祝福团圆平安、兴旺发达的主题,营造家庭和睦、安定团结、欢乐祥和的喜庆氛围;清明节期间,突出纪念先人、缅怀先烈的主题,引导人们正确认识和理解中华民族优良传统和革命传统,慎终追远,珍惜幸福生活;中秋节期间,突出团结、团圆、庆丰收的主题,营造民族团结、国家统一、社会和谐、家庭幸福的节日氛围;重阳节期间,突出敬老孝亲的主题,大力弘扬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等。组织妈祖信俗,送王船-有关人与海洋可持续联系的仪式及相关实践等非遗交流活动,扩大台湾同胞和海外侨胞的文化认同和心灵契合

三是创新形式,赋能文旅融合发展。推动传统民俗特色保护和功能提升,在展示展演、文化体验等活动中,融合美食、文创、演艺等业态,拓展“观礼+地方小吃+文创集市”等一批趣味性足、参与感强的文旅消费场景,助力文旅融合发展。

您在建议中分析了一些地方政府对祈福仪式等民俗活动存在困惑和忌讳的问题客观存在。您提出加强我省“祈福文化”新时代内涵诠释与传承方式的理论研究、适时制定相关污染法规规范庙会祈福仪式、与时俱进打造“福文化”品牌、鼓励公众参与的建议有针对性,也很有意义。

下一步我厅将配合相关部门规范和引导传统民俗活动,在职能范围内,推进优秀传统文化的保护传承。

一是配合出台相关法规。配合有关部门出台《关于规范和引导民俗文化活动的指导意见》,加强民间民俗文化的内涵挖掘研究和活动的规范引导,推动依法依规、文明健康有序开展相关活动,既传承创新、延续优良传统,又移风易俗、防止封建迷信,发挥福文化等民间民俗文化活动在乡村振兴、文化传承、两岸融合、凝聚侨胞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二是适应媒体深度融合趋势,加强宣传引导。合有关部门,加强对民俗活动宣传引导,挖掘优秀传统民俗的当代价值,突出知恩敬畏、忠义奉献、宗亲和睦、祈福向善等精神追求。引导新业态从业群体规范有序开展传播宣传,在了解尊重优秀传统文化的前提下,规范文创产品开发和利用。

三是开展福文化等优秀传统民俗活动。持续开展妈祖信俗、非遗献福、福茶香飘等非遗宣传展示活动,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挖掘福文化、民俗活动蕴含的时代价值、道德理念和精神内涵,增强正向性、教化性、艺术性等方面的主流宣传阐释,助力文旅经济高质量发展。

 

    领导署名:张立峰         

人:王锦萍

联系电话:0591-87118123      

 

 

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475

 

(此件主动公开)

   

来源: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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