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

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20241216号提案的答复

闽文旅提案〔2024〕66号

2024-07-02 1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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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类别:B

 

陈欣委员

《关于海峡两岸民宿融合发展的提案》(20241216号)由我单位会同省委台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厅高度注重民宿产业发展引导,推动各地市积极探索两岸民宿融合发展路径。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推动民宿发展若干措施的出台为破解民宿发展难题,会同省公安厅、省住建厅、省市场监督局、省消防救援总队等相关部门研究制定了《关于促进民宿发展的若干措施》,经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已正式印发实施。适时组织各相关责任单位、各地开展政策实施效果评估工作,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

二、推动两岸民宿管理办法研究。积极会同相关部门推动两岸民宿管理办法的研究,探索两岸民宿规范共通标准。目前由厦门大学承担、“台湾好客民宿协会”、厦门市思明区曾厝垵文化创意产业协会等共同参与建设“两岸标准共通旅游民宿标准试点”,共同研制《海峡两岸共通旅游民宿服务规范》地方标准。目前该项目己取得初步成效。

三、鼓励台胞来闽从事民宿行业。通过推动全域生态旅游小镇、旅游景区、省级金牌旅游村创建工作,鼓励巿、县(区)大力发展民宿产业集群鼓励台胞来闽从事民宿经营,目前台胞台青已在福州、厦门、平潭、龙岩、三明等地开办了多家民宿。如:平潭君山镇北港村引入台湾企业如“石头会唱歌”艺术聚落、“风中旅行”等优质团队入住运营投资,以点带面,培育台湾文创品牌,并以台湾民宿作为标杆带动周边发展。

下一步,我厅将结合委员的建议,配合相关部门,在推动海峡两岸民宿融合发展方面,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研究探索两岸民宿共通标准。将进一步配合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部门共同梳理民宿两岸标准、规则、规范等相关资料,研究发布两岸旅游民宿共通标准,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成功经验,为更多台湾民宿经营者和从业者来闽开办民宿创造有利条件。

二是推动两岸民宿集聚区建设。将积极引导各地充分发挥对台优势,立足自然及人文资源,依托周边景区、景点和配套服务,积极开发民宿新产品,打造特色各异的民宿体验,扶持一批带动效应好、集约程度高、整体品质佳、游客评价高的海峡两岸民宿集聚区。

促进两岸民宿经济融合发展。将继续督导符合条件的地方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民宿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要求,根据实际设立促进民宿发展扶持资金,用于扶持民宿发展、奖补精品民宿。配合省委台等相关部门举办活动,支持闽台两地民宿行业协会开展常态化交流,展示闽台乡建乡创融合发展成果,助推两岸民宿融合发展。

持续鼓励台湾民宿业者来闽就业创业。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全力支持台胞来闽就业创业。加大力度吸引台湾民宿业者来闽从事民宿行业,依据《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等级划分》组织开展等级民宿评定,按照《新形势下促进文旅经济高质量发展激励措施》鼓励民宿标准化建设,对成功创建甲、乙、丙级旅游民宿的,每家民宿分别给予30万元、20 万元、10万元奖励。

会办单位意见:

省委台办:支持三明发挥海峡两岸乡村融合发展试验区优势,继续指导三明举办海峡两岸(三明)乡村融合发展论坛,邀请两岸乡村振兴、民宿领域人才专家参与交流。依托海峡论坛打造品牌活动,举办多场涉及两岸乡村振兴交流活动,展示闽台乡建乡创融合发展成果,促进两岸乡建乡创理念共通共荣。加强两岸乡建乡创领域智库平台建设,协调推动海峡两岸乡建乡创发展研究院聚焦海峡两岸乡建乡创融合发展,开展政策理论研究、人才创业培养、交流合作拓展等。先后出台一系列惠台利民政策举措,全力支持台湾青年来闽就业创业。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下达第二批两岸标准共通试点项目,其中包括“两岸旅游民宿标准共通试点”。该试点由厦门大学承担、“台湾好客民宿协会”、厦门市思明区曾厝垵文化创意产业协会等共同参与建设。开展试点建设工作以来,试点承担单位与“台湾创意民宿协会”“台湾好客民宿协会”等有关团体共同研制《海峡两岸共通旅游民宿服务规范》地方标准,构建包含38项两岸民宿消防、安全、卫生、服务等技术法规和标准的“两岸旅游民宿标准体系”框架。持续加强指导试点项目承担单位对接民宿领域台湾地区合作机构,挖掘更多共通潜能,形成更多共通成果,完善标准共通工作机制。

 

领导署名:肖长培 

  人:陈静茹

联系电话:19959178851

 

 

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4628

 

(此件主动公开)

来源: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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