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交规函〔2024〕84号
废止,失效(
张春志代表:
《关于支持湄洲湾港秀屿港区枫亭码头进港航道建设的建议》(第1657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省政府批复的《湄洲湾港总体规划》,秀屿港区枫亭作业点规划3000吨级及以下港口岸线长1.6公里,目前已建有500吨级码头1个。由于福厦高铁湄洲湾跨海大桥建设占据了枫亭原天然习惯航路,我厅赞同您提出建设新的枫亭进港航道的建议。
目前,仙游县已组织开展枫亭进港航道研究论证工作,初步计划建设航道约7公里,优先实施跨海大桥桥区段1公里,以满足枫亭现有泊位通航、临港产业发展及当地群众生产需要。我厅已组织省湄洲湾港中心对该航道设计方案、前期报批工作等给予技术指导。
由于桥区段航道水域涉及泉港区海域范围,项目用海预审审批、项目立项和环评批复等手续报批及项目施工建设需泉港区政府及泉州市相关部门支持配合,我厅已会同省发改委多次召开协调会,积极争取泉州市及泉港区的理解和支持。鉴于该航路水域涉及养殖征迁,影响渔民切实利益,泉港区政府表示难度较大。建议莆田市也加大与泉州和泉港区的沟通协调力度,我厅将继续会同省发改委帮助协调,争取支持该项目建设。同时,我厅也将认真研究论证枫亭码头及余下航道工程实施的可行性、必要性,积极争取项目列入我省“十五五”交通运输相关规划。
感谢您对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领导署名:陈岳峰
联 系 人:张运东
联系电话:0591-87077128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2024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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