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589号建议的答复

闽交规函〔2024〕80号

2024-05-21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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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其明代表:

  《关于实施建瓯市房道镇经万木林景区至建阳考亭书院道路建设项目的建议》(第1589号)由我厅会同南平市政府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您所提的建瓯市房道镇经万木林景区至建阳考亭书院道路,起于建瓯市房道镇,顺接国道G528,沿县道X852、乡道Y395、乡道Y396、村道C744、村道C745、乡道Y404经万木林景区至吉阳镇,沿县道X851至徐墩镇后,经县道X854、国道G237,终于建阳区考亭书院。该道路的建设有利于完善万木林景区基础设施条件,强化南平市“两徐”(建瓯市徐墩镇、建阳区徐市镇)国家级竹经济产业园间对接联系,对推动建瓯市与建阳区两地旅游景点串珠成链、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加快发展具有积极意义。我们赞同您提出的加快该道路建设的建议。

  目前,该道路除建瓯市房道镇经万木林景区至吉阳镇的部分农村公路路段(即乡道Y395、乡道Y396、村道C744、村道C745为单车道四级公路、需提升改造外,其余路段均已为二级公路,路况较好。根据《福建省农村公路管理办法》(省政府2008年第102号令)以及《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交通运输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20〕52号)规定,农村公路建设的责任主体为县级人民政府,属于市县事权,主要由市县承担支出责任,省级根据资金筹措情况给予支持,省补资金切块下达各地,具体项目由各地根据自身实际确定。

  结合您的具体建议,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加快推进:一是南平市政府将结合该项目前期工作开展情况,适时将该项目纳入《环武夷山国家公园保护发展带总体规划》。二是我厅将指导督促南平市会同建瓯市、建阳区,在省级切块南平市的补助资金中,对该项目建设予以统筹研究支持

  感谢您对交通运输事业发展的关心、理解支持。

  领导署名:陈岳峰

  联 系 人:彭旭青

  联系电话:0591-87078136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2024年5月19日

来源: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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