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政协第十三届二次会议第20241207号的答复
闽自然资答复〔2024〕37号
黄珍耀委员:
《关于支持莆田持续深化木兰溪治理理念建设绿色高质量发展先行市的提案》(第20241207号)收悉。我厅办理意见如下:
我厅高度重视木兰溪治理,积极支持莆田市建设绿色高质量先行市,主要做好如下相关工作:
一是莆田市荔城区新度镇下坂、黄石镇横塘等22个村正在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截止目前,永久基本农田调整方案已通过审核。二是在“三区三线”划定过程中,我厅认真组织莆田市统筹保护与发展,优化用地布局,合理安排新增城镇发展空间。“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应用以来,莆田市已使用新增城镇建设用地0.6939万亩,剩余1.7672万亩。2024年1月,在市县未产生计划用地指标之前向莆田市预支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4250亩,由设区市统筹保障项目用地需求。
下一步,针对莆田市项目落地与用地矛盾突出问题,我厅将持续指导莆田市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快完成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实施方案审查,有序推进项目实施。二是通过“增存挂钩”方式积极开展批而未供与闲置土地处置,产生更多新增用地计划指标,满足项目用地需求。三是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和有关政策要求,开展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工作,统筹安排剩余新增城镇建设用地,促进项目顺利落地。
感谢您对我省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敬请今后对自然资源管理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领导署名:洪 榕
联 系 人:丁勤仙
联系电话:0591-87665677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
2024年5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提案委员会。
扫码关注中国福建微信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