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

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 第20241356号提案的答复

闽自然资答复〔2024〕38号

2024-05-21 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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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志雄委员

《关于构建“美丽海湾”数字化治理体系,助力海洋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提案》(20241356号)收悉,现将提案涉及我厅职能内容答复如下:

加强海洋生态修复是贯彻党的二十大提出的“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的重要措施,是应对海洋生态环境恶化、提升海洋生态系统安全性的有力举措。福建是海洋大省,海域面积辽阔,海岛众多,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海域、海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我厅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严格落实海洋强省的相关要求,高度重视和积极推进海域、海岛生态保护和修复。

一是编制海洋生态保护修复相关规划和工作计划。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海洋生态保护修复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我厅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出台了《福建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福建省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实施方案》《福建省互花米草除治攻坚行动方案》《红树林保护修复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福建省海岸带保护修复工程工作方案》等,进一步明确部门工作职责和目标任务,有力提升了区域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正在编制的《福建省海岸带及海洋空间规划(2021-2035年)》统筹考虑了海岸带及海洋空间资源开发与保护需求,细化海洋功能分区,对海岸线、无居民岛进行分类管控,引导海岸带及海洋空间资源合理保护与利用。目前,规划成果已完成省直部门及地市人民政府的意见征求,并经专家论证,正按有关意见修改完善中。

二是有序实施生态保护修复项目。2019以来,我省分别在福州、厦门、泉州、漳州、莆田、宁德、平潭等地实施了15个中央支持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获中央资金支持37.54亿元。项目计划总投资67亿元,现已完成投资26.9亿元,9个项目已完工,6个项目正有序推进,共修复滨海湿地面积2344公顷,种植红树林603公顷、修复防护林251公顷、整治互花米草652公顷、修复岸线62千米。同时在严控围填海的基础上实施围填海项目生态保护修复,除国家重大项目外,全面禁止围填海。对新增用海同步实施生态修复。

下一步,我厅将进一步推进海域、海岛生态保护和修复。一是加强海洋生态修复工程的落实和质量监管。二是指导地方政府将重要的海岛修复项目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按计划逐年推进。三是积极对接省财政厅落实省级海岛修复资金并组织地市向国家申报“蓝色海湾”整治行动项目、海岸带保护修复工程等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争取中央资金支持,并做好地方配套,有效改善海洋生态环境,建立良性海洋生态体系,促进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和美丽海湾永续发展。

感谢您对我省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今后对自然资源管理工作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领导署名:陈小辉

联 系 人:陈凤霖

联系电话:0591-87660802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

2024年5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提案委员会。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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