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20241301号提案的答复
闽自然资答复〔2024〕42号
三明市委员会小组:
《关于建设闽江流域绿色经济发展带的提案》(20241301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围绕闽江流域生态保护修复,我厅积极协同财政、生态环境等部门组织实施闽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以下简称“山水工程”),严格空间用途管制,严厉打击违法采矿、用地等行为,切实保护流域生态环境,不断提升流域生态质量。
一、实施“山水工程”,改善提升流域生态质量
2018年,我省组织实施了闽江流域“山水工程”,总投资121亿元(其中争取中央资金20亿元),对闽江全流域进行整体保护和系统修复。为落实“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体”理念,在谋划“山水工程”项目时,统筹考虑闽江和九龙江流域的河流与山脉、农田、村镇的生态耦合关系,坚持山上山下共同施策、河内河外综合整治、上游下游协同推进、政策工程一齐发力,系统谋划水环境治理、林分改造、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廊道建设、农地生态功能提升、矿山生态修复等一系列工程。通过修复,流域生态环境逐步改善,生物多样性逐步丰富,生态稳定性、持续性逐步增强。福州闽江河口湿地、三明将乐常上湖等生态保护修复项目被纳入全国“山水工程”首批优秀典型案例,大田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等项目入选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典型案例。
二、严格空间管控,切实保护流域生态环境
一是强化规划管控。科学编制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生态修复专项规划,着力构建“六江两溪”生态廊道,将闽江、九龙江等重点流域沿岸生态功能极重要、生态环境极敏感区域划入生态保护红线,并实行严格管控。二是严厉打击违法行为。为防范因违法采矿、用地等行为破坏流域生态环境,以“零容忍”的态度和“长牙齿”的硬措施,保持高压态势,充分利用卫星遥感技术开展执法工作,及时发现和查处违法采矿、用地等行为。针对闽江流域建立铁塔视频预警系统,进一步提高对违法采矿行为的发现能力。
三、积极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
2021年,自然资源部批复我省南平市作为全国首个自然资源领域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设区市,按照“政府主导、企业和社会各界参与、市场化运作、可持续”的要求,加快构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部经研院在我省南平市挂牌全国首个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理论实践基地,探索实现生态保护、绿色发展、民生改善相统一的有效路径。目前,南平市自然资源领域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任务全部完成,我省已向部提交南平试点总结报告和成果汇编,试点成效和亮点获自然资源部高度肯定。探索形成的南平“森林生态银行”、“水美经济”、“推动武夷山国家公园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厦门市五缘湾片区生态修复与综合开发”、“三明市林权改革和碳汇交易促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5个案例被自然资源部评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典型案例,相关经验做法已被新华社、光明日报、人民网、中国新闻网、学习强国、人民网等多家主流媒体多次专题报道,为全国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福建”经验。
下一步,我厅将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基于“两屏一带六江两溪”生态修复格局,进一步健全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制度,以闽江流域等重要生态功能区为重点,积极支持苏区、老区及欠发达地区,进一步加大生态保护修复资金投入,按照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的原则科学谋划生态修复项目,切实提高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多样性和持续性,持续深化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改革,不断拓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推进生态产业化和产业生态化,为促进构建山海联动的流域经济带发展新格局,助力美丽中国先行示范省建设,实现我省生态高颜值、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自然资源力量。
感谢您对我省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今后对自然资源管理工作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领导署名:俞文峰
联 系 人:林小平
联系电话:0591-87665717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
2024年5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提案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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