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

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20241371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闽自然资函〔2024〕213号

2024-05-21 15:10
| | | |

省发改委

《关于发挥福建海岸线优势率先开展“千乡万村驭风行动”的提案》(20241371号)收悉,我单位的办理意见如下:

一直以来,我厅高度重视风电项目建设,认真落实国家和我省有关工作要求,配合主管部门做好自然资源要素保障工作。主要开展的工作如下:

一、加强规划支撑。积极配合产业主管部门做好绿色能源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并在市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过程中做好充分衔接,确保按专项规划或行业配置要求对风电设施进行规划选址引导,加强统筹安排,合理保障新增建设空间需求。

二、支持多途径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情况下,对属于乡(镇)村公共设施的风电项目,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或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与其他单位、个人共同举办企业,涉及农用地转用由设区市审批。我省9个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试点地区还可以通过出让、出租存量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方式,进一步拓宽风电项目用地保障渠道。

下一步,我厅将指导各地自然资源部门进一步强化要素保障工作,配合主管部门加快推进我省风电项目建设。

领导署名:陈小辉

联 系 人:程 斌

联系电话:0591-87660625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

2024年5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来源:本网

扫码关注中国福建微信

扫码关注中国福建微信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