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

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025号建议的答复

2022-06-02 1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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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闽农督函〔2022〕165号

  答复类别:A类

 

陆盛彪代表:

   《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参与乡村振兴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第1025号)由我单位会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学技术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一、关于推动民营经济在农业产业发展中“唱主角”。近年来,省委省政府十分重视民营经济在乡村振兴中的作用,积极引导民营企业投身乡村发展。一是旗帜鲜明支持民营企业参与乡村产业振兴。省委从2019年开始,每年评选“助村富民”明星企业10个,在省委农村工作会议上进行表扬,树立鲜明导向,营造民营企业参与乡村振兴的浓厚氛围。二是发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作用。支持农业企业技改升级、上市融资、联农带农,全省培育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051家。引导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到脱贫地区投资兴业、开设“扶贫车间”,建立“订单收购+分红”“农民入股+保底收益+按股分红”等联农带农机制,促进脱贫户稳定增收,全省共培育农业产业化省级示范联合体达180家、辐射带动农户36万户,建设“扶贫车间”193家、吸纳脱贫人口1415个。三是实施“千企兴千村”行动。全省共有1483家民营企业和社会组织帮扶1554个村,累计投入帮扶资金10.87亿元,惠及6.7万脱贫人口。四是引导民营企业参与乡村产业项目建设。加强规划引领、机制创新、政策支持,2020年以来,全省创建19个现代农业产业园、3个产业集群、57个产业强镇,支持93个“一村一品”示范村建设,资金主要用于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壮大。下一步,将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充分发挥财政政策、产业政策引导撬动作用,营造良好营商环境,规范社会资本投资行为,引导好、保护好、发挥好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农村的积极性、主动性。整合农村闲置资源资产,以村企共建、合资合作等方式,引导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项目,鼓励跨区域抱团建设“飞地”项目,充分发挥民营企业在乡村发展中的生力军作用。

  二、关于推动培植农业延伸产业链项目发展。近年来,省委省政府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快特色现代农业建设的嘱托,立足福建资源特色,坚持全产业链发展思路,做大做强茶叶、水果、蔬菜、畜禽、食用菌、水产、林竹、花卉苗木、乡村旅游、乡村物流等乡村特色产业,2021年十大乡村特色产业全产业链总产值达2.2万亿元。一是发挥规模效应。推动乡村特色产业向适宜区集中,创建安溪铁观音、平和蜜柚、古田食用菌等现代农业产业园和武夷岩茶、珍稀食用菌、闽西蛋禽等产业集群以及农业产业强镇建设,全省培育形成乡村特色产业百亿强县9个、十亿强镇79个、亿元强村146个。二是注重提升品质。持续推进农业投入品减量化、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2021年全省化肥、农药使用量分别比2015年减少16%、20%,全省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90%。持续提升农产品品质,全省建设优质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900多个。推行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与“一品一码”追溯并行制度,将2.49万家生产主体纳入监管,实现赋码出证、凭证销售,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总体合格率连续多年保持全国前列。三是加强品牌建设。全省累计认证“三品一标”农产品5459个、认定福建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50个、评定福建名牌农产品146个,开展“福农优品”系列宣传推介活动,着力打响“福”字号优质绿色农产品品牌。四是加快三产融合。大力发展农产品产地初加工,整省推进“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大力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新业态,全省累计建成农产品初加工中心1022个,实现农产品网络零售额350亿元,累计培育规模以上休闲农业经营主体达3875家、全年营业收入220亿元。下一步,将不断优化一产、深化二产、强化三产,持续延伸农业产业链条,更加注重创新符合当地实际的产业项目,促进乡村特色产业全链条升级、全环节增值。坚持绿色兴农、质量兴农、品牌强农,持续推进农业投入品减量化,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注重提升品质,加强品牌建设,进一步打响“福”字号优质绿色农产品品牌。

  三、关于建立长效机制,强化高位推动发展。近年来,我省坚持整体谋划,不断建立健全规划体系、政策体系,系统推进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一是加强规划引领。先后制定印发《福建省乡村产业振兴专项规划(2018-2022年》《进一步推动十大乡村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福建省乡村产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明确各阶段发展目标任务。二是坚持项目带动。2019-2021年先后组织实施特色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五千”工程、“968”工程、“3212”工程,推进一批重大项目、重大工程、重大行动。三是强化政策保障。先后出台《推进绿色发展质量兴茶八条措施》《促进生猪产业健康发展保障市场供给稳定九条措施》《促进家禽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促进闽台农业融合发展的若干措施》《促进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八条措施》等一系列政策,支持保障乡村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四是加强人才支持。探索乡村振兴“指导员”制度,累计下派800多名领导干部下乡助推乡村发展。深化科技特派员制度,全年在一线开展服务的各级科技特派员超过1万名,实现创业和技术服务乡镇全覆盖。下一步,将进一步健全长效机制,整合资源要素,强化政策、人才、资金保障,更好地服务保障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增强科技特派员选认的精准度,强化双向选择,真正为薄弱村提供产业与技术服务。

  四、关于大力扶持壮大乡村集体经济。近年来,我省高度重视村集体经济发展,持续加大支持力度,促进村财增收,目前全省80%以上的村集体经济收入达10万元。一是健全集体经济组织法人治理机制。全面组织开展清产核资、成员身份确认和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指导新型集体经济组织制定组织章程,建立成员(股东)大会(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治理机构,对完成股份合作制改革而成立的股份经济合作社(联合社),由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对其登记赋码,发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目前,全省15050个集体经济组织已全部登记赋码。二是组织实施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9年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农业农村厅联合制定了《关于坚持和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实施方案》,中央、省级财政对每个被扶持的村一次性补助50万元,市县财政安排不少于10万元补助资金,每村补助总额60万元,截至目前,全省累计扶持2604个试点村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形成了一批示范样板。三是积极探索多种形式发展路径。全省各地普遍出台扶持政策,发挥当地资源优势,因地制宜、因村施策,探索形成了物业经济型、资源开发型、资产盘活型、特色产业型、服务创收型、乡村旅游型等6类集体经济发展的有效路径。下一步,将进一步挖掘各地资源优势,选择适宜的产业发展项目,采取“村社合一”“村企合一”等经营模式,发展“一村一品”“多村一品”,持续促进村财增收。

  五、关于出台政策加大资金扶持力度。一是支持返乡入乡创业方面。2020年省人社厅、财政厅、农业农村厅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返乡入乡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给予返乡入乡创业人员创业补贴、创业培训等政策支持。下一步,省人社厅将会同人行、财政等部门,落实创业担保贷款政策,给予获评的省级创业示范基地按规定予以奖补,降低返乡入乡创业成本。二是涉农资金整合方面。加大财政投入,财政部门坚持把农业农村作为财政支出的优先保障领域,2021年省财政年初预算安排支农发展性专项资金84.9亿元、比上年增长9%;2022年,在财政收支处于紧平衡情况下,省级财政安排农口部门预算资金110.35亿元,比上年增长4%。加强涉农资金整合,2019-2022年全省统筹整合乡村振兴试点示范资金100亿元以上,重点支持乡村产业振兴、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补短板。加强金融支持,银行机构通过PPP、政府购买服务、担保贴息、民办公助、风险补偿等方式,持续增强涉农贷款额度,2021年末全省涉农贷款余额1.65万亿元,增长10.9%。今年我厅联合财政、金融等部门推出“福建省乡村振兴贷”,有效破解农业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等问题,截至目前,已为农业经营主体发放贷款超过3亿元。持续做好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今年以来共发放脱贫人口贷款1.42亿元,贷款余额户数占已脱贫户数的20%。强化保险服务,组织实施水稻种植、水稻制种、马铃薯、能繁母猪、育肥猪、奶牛、玉米种植、花生种植、油菜种植等中央政策性农业险种。针对我省农业特色产业多、自然灾害频发、风险保障程度偏低等情况,开展蔬菜种植、设施蛋鸡、肉羊、肉牛、兔养殖、设施食用菌、葡萄、莲籽、枇杷、茶叶等特色农业保险,初步构建了广覆盖、多层次的特色农业保险体系。下一步,将更加注重产业薄弱村发展,加大项目资金、金融保险等倾斜支持力度,推动乡村产业均衡发展。

 

  领导署名:陈明旺

  联 系 人:陈 明、林岚剑

  联系电话:13599083823、18105015366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5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来源:省农业农村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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