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体〔2021〕91号
废止,失效(
吴迪、许晓曦、高晨霞代表:
《关于优化体育服务供给 促进体育消费和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第1865号)由我单位会同省文化旅游厅、省委组织部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根据2015年8月7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体育产业发展 促进体育消费十条措施的通知》(闽政〔2015〕40号,以下简称“闽十条”)、2017年9月30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发展健身休闲产业的实施意见》(闽政办〔2017〕119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及2019年5月6日经省政府同意,省体育局印发的《福建省关于促进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闽体〔2019〕154号,以下简称“若干措施”)等文件,对你们提出的“优化体育服务设施供给结构、大力开展体育产业招商引资、培育优质体育服务精品项目、持续引进高品质体育产业资源和服务业人才”的建议,已有明确的政策举措和支持导向。如“闽十条”明确提出“加快完善体育场馆设施,强化城乡规划支持。各地要结合新型城镇化发展规划,编制区域公共体育设施中长期建设规划,统筹兼顾相关体育项目、设施的空间布局和建设用地需求,合理规划体育设施建设。”“激发市场主体活动,发展健身休闲项目,促进体育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完善人才队伍培养引进机制”等。“实施意见”提出“加强健身休闲设施建设、加快健身休闲运动项目发展、拓展健身休闲赛事活动、丰富健身休闲用品有效供给、激发健身休闲市场主体活力,加快健身休闲人才培养”等。“若干措施”也提出“加强用地保障,各地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等相关规划的重大健身休闲项目,及时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推动体育用品制造业转型升级、促进体育服务业全产业链发展、深入挖掘融合创新功能、推进体育消费提质扩容。”“构筑人才支撑体系,支持引进体育产业领军人才和专业团队,鼓励海外境外高层次体育人才来闽创业和工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按规定享受相关待遇,同等条件优先推荐参评‘福建省引进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等。
下一步,我局还将结合我省实际及“十四五”体育产业发展规划,并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要求,会同省文化旅游厅、省委组织部等就优化体育服务供给,促进体育消费和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优化体育服务设施结构,提升场馆高质量供给。依托福建山水资源特色、城市更新、体育特色基地等,建设与城市功能相融合的户外运动等生态化、网格化、多样化特色体育设施,丰富赛事活动适配性供给。大力推进社会资本投资体育场馆建设与运营、旧厂房旧仓库改造、体育服务综合体建设,明确租赁土地建设体育场馆设施政策措施,鼓励社会资本参与体育设施改建和新建,健全市场主导的投资内生增长机制。
二是大力开展体育产业招商引资工作。梳理具备转换为体育产业项目的资源禀赋,围绕“体育+”和“+体育”建立招商储备项目库。多渠道、多方式主动对接社会资本,用足用好各领域招商优惠政策。做足国内外体育展会招商,支持跨界展会招商。发挥龙头企业力量,推动以商引商,吸纳品牌企业和产业链上下游企业落地福建。发挥闽商、商会力量,共同推介福建省体育产业项目。保持与国际协会、全国性协会、赛事运营企业、体育明星经纪公司等密切联系,争取总部落地福建。
三是加大优质体育服务精品项目培育力度。立足我省资源、要素禀赋、体育发展水平等,培育以体育为特色、产业为引领、融合为依托、集聚为核心的体育休闲类、度假类、旅游类、养生类、探险类、赛事类等的运动休闲特色小镇。鼓励社会资本建设小型多样的健身休闲设施,利用城市旧厂房、仓库、老旧商业设施、农村荒地等闲置资源改建健身休闲设施。鼓励健身休闲施与住宅、文化、商业、娱乐等综合开发,打造健身休闲服务综合体。
四是积极培养引进人才。积极争取将国家级以上教练员、健将级以上运动员纳入省市高层次人才、年度紧缺急需人才引进目录,并按规定享受人才政策。支持规划建设福建省本科体育院校,支持省内高等院校、职业院校开设体育类相关专业,重点培养赛事策划运营、场馆经营管理、体育品牌营销等专业人才。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职业培训机构和体育企业建立体育产业教学、科研和培训基地,开展体育产业各类人才培养培训。
领导署名:唐佑明
联 系 人:林东武
联系电话:18650355236
福建省体育局
2021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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