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

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040号建议的答复

闽文旅建议〔2019〕53号

2019-04-30 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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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类别:B类

 

鄢萍代表:

《关于探索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发展新模式的建议》(第1040号)由我厅会同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重视和领导下,我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紧紧围绕建设文化强省战略目标,加强领导、改革创新,强力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2019年3月28日,省人大常委会通过了《福建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并将于6月1日起正式施行,进一步推动了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发展。截至目前,全省共有七个项目入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非遗名录;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130项,省级项目569项;国家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143人,省级传承人735人;2个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1个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

在全力推进非遗保护传承实践过程中,我们坚持创新型发展、创造性转化。一是组织实施“闽籍书画名家抢救工程”,从2011年开始,已经成功举办了章友芝等13位书画名家作品展,在全社会产生了积极影响。二是将台湾同胞纳入我省非遗传承人评审对象,在第四批省级非遗传承人评审中,先行先试,将台湾同胞纳入评审范围,台湾同胞廖德良顺利通过评审,成为我省第四批非遗传承人。三是将非遗保护传承与传统工艺振兴结合,细化完善福建省振兴传统工艺实施意见,在文化和旅游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第一批国家传统工艺振兴目录383个传统工艺项目中,我省有21个项目入选。四是将非遗保护融入文化精准扶贫,组织实施福建农民漆画工程,取得了积极成效。五是以非遗保护促进文旅融合,在福州三坊七巷设立了福建省非遗博览苑,常态化展示非物质文化遗产建设成果,年均参观人数近70万人次。六是整体保护,设立文化生态保护区、文化生态保护示范点,推动非遗区域性、整体性的保护和传承。

为加强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2018年省财政厅、省文化厅出台了《福建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明确了相应的监督机制,确保专款专用。近年来,非遗专项资金不断提高。一是从2014年起,每年安排1950万元专项资金扶持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地方剧种公益性演出。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购买全省非遗地方剧团公益性演出。二是2015年起设立省地方戏曲扶持专项资金,省级财政每年安排800万元,各设区市设立地方戏曲扶持专项资金,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也设立地方戏曲扶持专项资金,推动地方戏曲的持续健康发展。三是安排2019年省文旅厅部门预算中,将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1000万元、省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专项资金2000万元、省客家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专项资金400万元、省级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补助经费47.7万元合并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专项资金”,以便于各专项资金调剂整合使用。

为加强非遗传承人培养,提升传承人整体素质,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教育厅各司其职。一是持续实施非遗传承人群的研培计划。在坚持每年举办非遗培训班的同时,2015年至2018年,省文化和旅游厅共举办了35期非遗传承人群研修培训班,1200多名非遗传承人和从业人员参加了在福建职业艺术学院、福建师范大学和福州大学厦门工艺美术学院举办的培训,提升了非遗传承人队伍的专业能力和水平,受到广泛好评。二是加快传统文化专门人才培养。厦门大学、福建师范大学、福建医科大学和福建中医药大学4所高校设置有考古学、中医学、药学、美术学、戏剧与影视学等5个博士点;厦门大学、福州大学、福建师范大学、福建医科大学、福建中医药大学和泉州师范学院6所高校设置中医学、中药学、南音、戏剧与影视学等8个硕士点;厦门大学、福州大学和福建师范大学等20所高校开设考古学、档案学、文物与博物馆学、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书法学等8个传统文化相关本科专业。福建艺术职业学院、泉州工艺美术职业学院、厦门安防科技职业学院等10所高职院校开设文物修复与保护、陶瓷设计与工艺、雕刻艺术设计、针织技术与针织服装等7个专业,在校生565人。另外,省教育厅还深化校企协同育人,目前,已有针织技术与针织服装、陶瓷设计与工艺、雕刻艺术设计、美术(木雕)等4个专业作为我省高职教育“二元制”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项目。三是组织全省高校申报教育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福州大学等38所高校申报“福州漆艺”“德化瓷烧制技艺”等43个非遗传承项目,其中泉州师范学院“南音”项目入选首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名单。目前,泉州师范学院在南音本硕专业人才培养的厚实基础上,开设了《南音》通识课程,聘请南音国家级、省级传承人来校承担人才培养工作,并选派优秀毕业生到新加坡、菲律宾、港澳台以及东南亚等国家和地区进行南音艺术交流、南音教学和艺术实践活动,辐射带动泉州南音文化在海外的传承与发展。

您在建议中提出的非遗保护机构力量较为薄弱、经费投入不足、部分项目面临传承危机、保护和发展途径缺乏多样性等问题在我省不同程度地存在。您提出的壮大我省非遗保护与发展工作队伍、加大对代表性传承人的扶持和资助力度、探索非遗传承人进高校和非遗文化工匠艺术生录取的模式、积极申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开启非遗+文创运营模式等建议很有必要,也具有可操作性。下一阶段,我们将积极采纳您的建议,探索实践。

一、省文化和旅游厅将加大非遗队伍的培育力度,做好非遗传承人和非遗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2019年,省文化和旅游厅已计划举办1期非遗工作培训班和5期传承人群培训班,并在今后扩大非遗传承人群的培训范围,分专业类别对非遗传承人和从业人员进行轮训,提升非遗队伍的理论素养和专业能力。

二、省财政厅将会同省委宣传部,对符合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范围的、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的文化创意、创投类项目予以积极支持。

三、省教育厅将优化专业结构,扩大传统文化专业招生规模;支持高校与文化传承基地之间共建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本科生实训实习基地、共同开发特色教材;推进和指导高职院校与文化艺术行业企业合作开展“二元制”人才培养模式改革,重构课程体系,共建师资队伍。

四、省文化和旅游厅将进一步扩大非遗展览展演的力度,推荐我省优秀非遗代表性项目参加2019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全国主会场活动;组织非遗代表性项目参加中央电视台《非遗公开课》展播;组织非遗代表性项目优秀保护实践案例遴选,展示近年来非遗保护的重要成果。利用外交部福建全球推介会、世界园艺博览会、香港中联办“公众开放日”以及对外友城交流等活动平台,开展非遗项目的展演展览展示等活动,讲好福建故事、中国故事;深入开展闽台文化交流,持续组织福建非遗进宝岛等系列活动。同时探索“非遗+旅游”的传承模式,协助编排非遗旅游线路,开发旅游伴手礼和系列工艺品、纪念品等,培育一批适宜与旅游融合的非遗传习所、工作室等,开发非遗体验课程,推动非遗融合发展。

五、省教育厅将继续做好教育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申报工作。同时引导学生自觉接受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熏陶,探索构建具有高校特色和特点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体系,在教育普及、保护传承、创新发展、传播交流等方面协同推进。

感谢您对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发展工作的支持。真诚的期待您继续关注我省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的发展,欢迎您经常登陆省文化和旅游厅的门户网站、关注我们的微博、微信,了解我们的工作动态,为推动文化建设和旅游发展再上新台阶、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积极建言献策。

 

领导署名:林守钦

  人:王锦萍

联系电话:0591-87672397

 

 

 

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

2019年4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来源:省文旅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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