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436号建议的答复
废止,失效(
闽农督函〔2019〕203号
答复类别:B类
雷旺金代表:
《关于加强农药化肥监管助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建议》(第1436号)由我单位会同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生态环境厅等单位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省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指导下,相关部门紧密配合,加强农药化肥监管,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加强农药肥料销售管控,净化农资市场
我厅联合相关部门着力净化农资市场,从以下几个方面抓好管控:一是自2017年新修订的《农药管理条例》颁布施行以来,我省认真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持续强化对已登记农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的风险监测,及时掌握生产经营动态,以便及时停止对农业、林业、人畜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生态环境等有严重危害或者较大风险的已登记农药的生产和使用,把农药使用风险降到最低。二是我省认真贯彻农药经营实施许可证制度,下发了《福建省农业厅关于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布局的通告》等一系列农药经营许可、农药使用安全监管等方面的规定,明确了全省限制使用农药的定点布局,进一步提高了农药经营门槛,加强了农药市场监管,有效促进农药市场的规范化和有序化。三是规范了农药流通销售环节的可追溯管理,初步建立了高剧毒农药实名制购买与使用监管体系。四是组织开展专项行动,强化农资抽检力度,仅2018年共抽检农药630批次、肥料300批次,严厉打击了农资违法行为。
二、开展多种形式宣传培训,提高施肥用药水平
一是组织开展各类主体宣传培训。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短信、微信和互联网媒体等宣传媒介以及科技下乡、举办培训班等扩大宣传。全省举办各级各类生态农业、农业清洁生产等技术培训班500余场,培训技术人员、种植农户和经销人员等超3万人次,编印和发放各类图册和宣传示范资料2万多份,多形式引导农民提高农药安全、科学使用水平,逐步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二是深入开展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2018年,我省制定《福建省化肥使用量零增长减量化专项行动方案(2018—2022年)》《福建省农药使用量零增长减量化专项行动方案(2018—2022年)》,明确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减量化行动的具体措施要求。在各级农业部门共同努力下,全省示范推广商品有机肥133万亩,实施稻田秸秆还田198万亩,推广紫云英等绿肥102万亩,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2278万亩(次),推广病虫害绿色防控面积2532万亩(次),完成统防统治面积1200多万亩(次),实现化肥、农药使用量比2017年减少3%以上的目标任务,有力促进我省生态农业发展。
三、创新绿色发展体制机制,推进生态农业建设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生态农业发展,研究制定了《关于创新体制机制推进农业绿色发展加快建设生态农业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文件,加强农业产业规划布局,推进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县等创建工作,开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化肥使用量零增长减量化、农药使用量零增长减量化、耕地土壤污染防治等专项行动,并细化出台了一系列配套政策文件,筹措农业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实施生态循环农业示范项目,探索建立政府引导、部门监管、业主付费、专业治理、市场运作的第三方治理机制,加快推进生态农业建设,促进我省农业绿色发展。
四、强化农产品质量监管,减少农业化肥过量使用
一是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系统。2018年以来,我们按照省政府推进“一品一码”的要求,建立健全福建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监管信息平台。目前全省已有1.48万家在工商部门登记的食用农产品生产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主体纳入平台管理,做到应纳入尽纳入。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可实时登录平台查看辖区内各食用农产品生产主体的基本信息、生产信息、追溯信息,同时可对线上巡查、现场稽查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记录,并推送相关生产主体,督促整改落实。消费者可直接通过手机扫描追溯标签,详细知晓该食用农产品的品种、生产过程、收获批次、销售流向等信息,实现了“顺向可追踪,逆向可溯源”。二是建立农产品安全网格化管理。全省市、县两级基本建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执法机构和队伍,76个农业县(市、区)全部经编办发文成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市县监管人员340多人。929个乡镇设立了监管机构,配备监管工作人员近2000人(每个乡镇平均2人以上),发挥乡镇监管服务机构作用,构建网格化监管体系,实现监管工作省、市、县、乡四级全覆盖。同时,积极推动村级协管员队伍建设,如:三明市按照“行政村推荐,乡(镇)人民政府资格审查、择优确定,县级农业主管部门批准备案”的选聘程序,原则上每个行政村确定1名协管员,全市共选聘协管员1671人,并将协管员工作补助纳入当地县级财政预算。三是完善监管名录和‘黑名单’制度。2018年,按照省政府 “一品一码”的要求,对所有在工商登记注册的农业类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生产经营主体进行了进一步的全面摸底核查,摸清了全省应纳入“一品一码”追溯管理的食用农产品1.48万家。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和日常巡查情况实施风险分级管理,对违法主体增加抽检频次,情节严重的列入“黑名单”实行联合惩戒。
五、探索建立农药包装废弃物收集处理体系
我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农药管理条例》《福建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要求,积极探索回收机制、提升处置能力、严格监管企业,逐步建立农药包装废弃物收集处理体系。一是探索农药包装废弃物试点回收机制。目前,国家相关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制度尚未出台,为了减少农药包装废弃物带来的污染,我省在仙游、晋江等8个省级农业可持续发展示范县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与处置工作试点,探索以“遏制增量、消化存量、统一回收、集中处置”为模式,按照政府主导、部门配合、财政支持、企业运作、农户参与的原则,建立相关部门协调监督、回收点有偿回收、回收企业集中存贮运输、有资质单位规范处置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机制。二是提升农药包装废弃物安全处置能力。在《福建省“十三五”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规划》中将农药包装废弃物处置能力建设作为全省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重点,指导全省已投运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提升农药包装废弃物处置能力。目前,我省的福州、厦门、泉州、三明、南平和宁德等地已有8家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具备农药包装废弃物的处置能力,初步实现了农药包装废弃物安全处置全覆盖。三是强化农药包装废弃物处置企业环境监管。结合“清水蓝天”行动、2018“清废行动”和固体废物大排查,对全省所有包括具有农药包装废弃物处置资质企业在内的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进行“拉网式”检查,确保农药包装废弃物处置过程中污染物达标排放,农药包装废弃物得到安全妥善处置。
正如您所言,虽然各级党委、政府相应制定出台了具体监管措施,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农药、化肥的使用量,但是还存在农民科学施肥用药观念淡薄、农药包装废弃物处置不到位等问题。下一步,我们将充分吸收您提出的具体举措和宝贵建议,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做好农药化肥监管工作。
一是加强部门协调。强化省直有关部门的协调衔接和联动配合,加强部门信息互通,统一工作要求,做好农药、化肥等农业投入品监管,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二是强化日常监管。继续督促指导生产主体全面完善生产记录,抓好“一品一码”工作,推进农资信息化监管,形成从“农田到餐桌”完整的追溯管理数据链条,建立起以数据为核心的食品安全现代化治理机制。通过推进农业生产标准化、绿色化,提高农业生产水平,守住农产品质量安全底线。三是加大检查力度。通过平台监管巡查、专项执法检查、行业督导检查、收集举报线索等多种途径,以点联线,以线铺面,纵向打通追溯链条,横向增加覆盖面,有效促进农业生产环境转变。
感谢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领导署名:黄华康
联 系 人:罗凤来、游 武
联系电话:0591-87813399、87853641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2019年4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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