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

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735号建议的答复

2019-08-21 1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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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农督函〔2019166

答复类别:B

  

周爱晶、雷金梅、林振传、肖玉等代表

     《关于加大古茶树资源保护力度的建议》(第1735号)由我单位会同省农业科学院、省林业局办理。感谢您对我省茶产业的关心,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茶树优异种质资源是国家的宝贵财富,是茶叶生产利用、品种创新和生物技术研究的重要物质基础。福建是我国重要产茶区,也是茶树品种资源大省,素有“茶树品种宝库”之称开展茶树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工作,是我省茶产业发展的现实所需和可持续发展所系,也是各级政府职责所在,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和长远意义。近年来,我厅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推进树资源保护,也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是在设立保护区,实行挂牌保护方面。2016年和2017年,我省分别组织开展古树名木资源普查和全国重点保护野生植物资源调查工作,发现散生古茶树25株、野生古茶树3片,在15个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分布野茶面积4公顷。根据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有关规定,古茶树资源均以生长地县级人民政府名义进行挂牌保护;自然保护区内的野茶也按照《福建省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进行管理保护。今后,相关林业管理部门、农业农村(茶业)管理部门将强化沟通协作,进一步完善组织和技术保障,确保日常管护措施落实到位。

 二是在加强科学研究挖掘品种特色方面。2008年,我省开始组织实施福建省茶树优异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工程,先后在39个县(市、区)设立茶树种质资源圃6个、保护点67个、基因库1各地对列入保护的茶树种质资源进行全面的生物学特性调查、记录、造册,初步建立了我省茶树生物学特性数据库。下一步,我厅将联合省农科院、农林大学进一步加强“三农”协作,强化茶树种质资源开发和利用,持续优化我省茶树品种结构。

 三是在建立保护开发机制促进可持续利用方面。《福建省促进茶产业发展条例》《福建省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等地方法规,对加强茶树种质资源保护工作都已做出了具体规定。我厅将组织有关县(市、区)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报纸等方式,营造全民自觉保护茶树种质资源的良好社会氛围,扩大社会影响力,推动当地优势特色茶产业发展,助力乡村产业振兴。

  

 领导署名:黄华康

 联 人:姚文辉、王昕

 联系电话:0591-8801696387817804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201944

    (此件主动公开)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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