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005号建议的答复
闽公议案字〔2018〕26号
刘鹏飞代表:
《关于进一步治理市区交通拥堵的建议》(第1005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整治城市交通秩序、缓解交通拥堵始终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的重点和难点,您的建议对于全省公安机关做好城市交通管理工作很有启示和帮助,我厅将积极采纳,在实施“畅通城市三年行动计划”的基础上,全面深化“城市道路交通文明畅通提升行动计划”,协同相关部门,加快交通拥堵治理步伐,实现城市交通秩序明显好转。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部分路口交通管理力量和手段方面,继续坚持警力跟着警情走、勤务随着流量变,优化各类勤务方案,将警力向易发拥堵路口和路段倾斜。同时,严格落实“高峰站点、平峰巡线”勤务要求,强化对主要路口及周边道路交通管控。下一步,我们将加大对主要路口的管控力度,将严管范围延伸至路口200米范围内,着力提高见警率和管事率,确保高峰时段路面警力的有效作为。同时,加强警务辅助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最大程度发挥其协助疏导维护交通的作用。应用科技手段提高整治实效,推广福州、莆田等地成功经验,通过增设电子警察、全球眼等高空视频监控设备,加强对主要路口30至50米路段内“加塞”等影响路口秩序交通违法行为的全方位监控。
二、合理配置红绿灯通行时间方面,我们在前期开展交通信号灯排查整改工作(2016年5月以来,共排查信号灯路口1964个,信号灯2239组,完成整改2188组)基础上,继续推进城市道路交通信号灯配时智能化工作,着力解决交通信号灯设置不科学、配时不合理问题。推广福州、厦门经验,建设信号灯智能管控平台,实现信号灯路口全面中心联控,不断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同时应用平台的智能配时功能,在城区道路信号灯路口设置绿波通行信号,减少路口通行延误,进一步提升路口通行效率。
三、加大交通违法处罚力度方面,在2017年开展城市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共查处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乱停车等城市道路交通违法1589.7万余起)等基础上,我们将以实施“畅通城市三年行动计划”和“城市道路交通文明畅通提升行动计划”为载体,持续开展城市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加大交通违法处罚力度,规范电动自行车、共享单车、快递配送车辆、外卖行业电动自行车、工程运输车通行秩序,重点查处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乱停车、乱掉头、不按道行驶、“加塞”、滥用远光灯、乱鸣喇叭及行人和非机动车闯红灯等违法行为,对严重影响通行的违停机动车辆一律予以拖移。建设完善交通视频监控系统,拓宽交通监控覆盖面,在城市主干道、重点路段规划增设路面及高空视频监控设备,加大非现场查处交通违法力度。
四、加大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方面,下一步我们将深入开展“交通违法随手拍”“典型案例大曝光”等活动,发动新闻媒体和社会公益力量,传播交通安全知识,树立“社会公共文明,交通出行做起”的正确导向。开展“机动车礼让斑马线”“122全国交通安全日”等主题宣传活动以及文明交通进驾校“五个一”活动,进一步扩大宣传覆盖面。广泛开展文明交通志愿劝导服务,引导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借助微信、微博、手机客户端等新媒体传播优势,利用LED大屏、城市公交移动电视、社区宣传栏等播放宣传提示和文明交通公益广告,营造文明出行氛围。
领导署名:杜清森
联 系人:姚春娴
联系电话:0591—87093204
福建省公安厅
2018年5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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