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交运函〔2025〕81号
废止,失效(
郑南峰委员:
《关于加快布局海峡两岸绿色氢基船燃产业做大做强东南国际航运中心的提案》(20251262号)收悉。现将我厅分办意见答复如下:
我厅深入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新能源、清洁能源船舶应用,推动航运绿色低碳转型发展,大力支持厦门东南国际航运中心建设。当前全球航运业正大力推进绿色替代燃料应用,液化天然气(LNG)、甲醇等绿色燃料正成为航运节能减排的重要选择。2025年1月,上海港实现国产绿色甲醇首次批量加注,在推动LNG、绿色甲醇作为绿色能源在航运领域的落地应用上走在我国港口的前列。与国内外一流港口相比,我省港口发展绿色船燃的基础还很薄弱,厦门港在绿色甲醇、绿氨燃料等加注方面仍处于探索阶段。
我厅指导厦门港口局推动发展绿色能源加注业务,力争厦门港首单LNG加注业务在2025年落地。目前,厦门港博坦油库、海澳码头,以及福州港江阴港区中远海运化工码头公司、闽海能源公司、万华化学(福建)码头公司等均具备甲醇燃料等能源储存资质,但尚无法满足绿色甲醇加注需求。开展绿色甲醇加注业务,港口企业还需投入大量资金建设或更新改造储罐、管道、加注船等基础设施。
下一步,我厅将指导厦门港口局、省福州港口中心学习借鉴上海港开展绿色甲醇燃料加注工作经验,深入了解备案资质、设施改造、政策实施等各方面信息,引导港口企业密切关注绿色甲醇产业链的发展,适时完善绿色能源加注仓储设施。
感谢您对交通运输事业发展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领导署名:王增贤
联 系 人:张济华
联系电话:0591-87078007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2025年6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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