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113号建议的答复

闽交规函〔2025〕67号

2025-04-24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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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志豪代表:

  《关于加快泉州环城快速通道建设的建议》(第1113号)由我厅会同泉州市政府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一、关于“将沈海高速泉州段改造成市区快速通道”的建议

  沈海高速公路是《国家公路网规划》中“71118”主线通道北南纵线之一,也是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主骨架“长三角-粤港澳主轴”通道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高速公路属于国家事权,现行《国家公路网规划》于2022年7月经国务院批准后由国家发改委、交通运输部印发如将沈海高速公路泉州城区段改造为城市快速路,按照权限需上报国家同意。2024年8月,交通运输部印发了《国家公路网规划线位方案》,明确了沈海高速公路的线位维持现状不变,近期调整的可能性不大,且该事项涉及路网衔接、技术规范、道路安全、环境影响等问题,需进一步评估论证其可行性

  为缓解泉州市区交通压力我厅正在组织开展沈海高速泉厦段扩容项目“工可”前期工作,拟采用立体扩容和智慧扩容相结合的方式提升沈海高速泉州城区段通行能力,并通过积极争取中央交通领域重点项目资金、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以及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等方式,多渠道筹措资金,推动项目早日开工建设。

  此外,我厅将指导泉州市交通部门,结合沈海高速泉厦段扩容工程及市域国省道公路规划情况,统筹推进高速公路网、普通国省道公路网和城市快速路网“三网融合”建设,推动泉州城区交通实现“高快一体化”发展。

  二、关于“进一步降低跨海大桥通行费用,以更好地发挥大桥经济社会效益,服务人民群众出行需求”的建议

  您所提的泉州湾跨海大桥,属于《福建省国省道公路网规划(2024-2035年)》S11宁德至漳州省级高速公路的组成部分,也是泉州环城高速的重要组成路段。按照省政府批复,泉州湾跨海大桥一类客车通行费标准为2.68元/车公里,一类货车通行费标准为2.14元/车公里。

  近年来,为响应国家物流降本提质增效及改善营商环境等要求,我厅会同省高速集团,指导泉州市积极探索通过购买服务、降低费率等方式降低大桥通行费2021年,实施差异化收费政策,将一类客车通行费标准降至1.2元/公里,降幅55%;2025年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实行通行费优惠,货车通行费标准按照普通高速公路货车基准费率0.45元/公里收取,降幅79%。这些措施有效缓解中心城区交通压力,降低了物流成本。

  下一步,我们将指导泉州市持续跟踪上述政策实施效果,评估后续降费实施方案的必要性和可行性。鉴于该项目仍面临较大的还本付息、运营养护等资金压力,为促进高速公路可持续发展,不宜全面降低通行费标准,恳请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给予更多的理解。

  感谢您对交通运输事业发展的关心、支持和理解。

  领导署名:王增贤

  联 系 人:李 星

  联系电话:0591-87077126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2025年4月22日

来源: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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