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

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096号建议的答复

闽文旅建议〔2024〕105号

2024-05-11 1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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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类别:B类

肖惠中代表

《关于释放闽南方言“文化势能”助推闽台融合发展的建议》(1096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闽南方言蕴含着丰富的文化内涵,承载着民族精神,是深化闽台交流合作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的重要桥梁和纽带。近年来,我厅高度重视闽南方言在深化闽台文旅融合中的重要作用。

一是坚持守正创新,推动闽南方言传承发展。目前,全省常用方言表达表演的非遗代表性项目中,国家级近30项,省级70多项。我厅通过组织曲艺大赛、戏剧汇演、方言歌手大赛等活动,为方言表演提供展示平台。厦门、漳州、泉州等市通过组织举办“闽南语歌手大赛”“南音大汇唱非遗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等活动,开办闽南方言广播、设置方言视频专栏、组织网络宣传等方式,加大闽南方言保护传承力度,进一步推进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增进台湾同胞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认同感和亲切感。

二是以闽南方言为载体,促进两岸同胞交流交心。我厅先后举办“千年南音 信走福建”福建文旅宣传节目、两岸艺术青年音乐会、闽台艺术家南音音乐会、“匠心意蕴”闽台文创周、闽台青年元宵民俗文化研习营等活动,邀请上千名两岸同胞演唱闽南歌曲、参访闽南地区、研习闽南习俗,加深两岸同胞对闽南方言的认识。打造“福建文化宝岛行”等品牌交流活动,组织南音、木偶戏、梨园戏等文化团组赴台交流演出,闽南方言为精神联结点让彼此间的心更近、情愈浓。

三是以闽南方言为纽带,深化两岸文艺融合发展福建五大剧种中,闽南语系剧种占了3个,分别是梨园戏、高甲戏和歌仔戏,梨园戏是古代中国宋元南戏的活态遗存,高甲戏是明清时期兴盛、至今仍活跃于民间的剧种,歌仔戏则是晚近成型的闽台共有剧种。我厅积极鼓励闽南语系剧种积极与台湾开展交流合作,共同创作演出了高甲戏《大稻埕》《阿搭嫂》歌仔戏《侨批》《陈三五娘》等作品

您提出的释放闽南方言“文化释能”助推闽台融合发展的建议,契合时代潮流,具有现实意义。下一步,我厅将结合建议及自身职能,以凝聚两岸共同乡愁的闽南方言为媒,助推两岸融合发展。一是拓展闽南方言传承发展渠道。总结近年来方言保护的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支持我省优秀非遗项目和传承人参加国内外高规格展示交流活动,提升闽南方言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根据《福建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要求,挖掘闽南方言的内涵,进一步推进闽南方言传承保护。继续加大对梨园戏、高甲戏、歌仔戏和南音传统剧(曲)目、剧(曲)本中的闽南语方言研究,创排一批闽南语系优秀精品剧目,释放闽南方言文化势能二是强化闽南方言在两岸交流活动中的运用,营造使用闽南方言的良好氛围支持泉州举办世界闽南文化博览会、闽南语音乐节,支持漳州开展“曲同调 两岸好声音”海峡两岸闽南语曲艺文化交流活动。在我厅拟开展的第九届“匠心意蕴”闽台文创周、两岸艺术青年欢乐汇闽台文旅交流活动中,突出闽南方言元素,举办闽南歌曲比赛等,通过参访考察、交流互动,吸引更多台胞尤其是台湾青年到泉州开启寻根之旅,发挥闽南方言在两岸文旅交流中的特殊桥梁纽带作用。三是加强方言整理编纂工作。鼓励非遗保护单位和相关研究机构开展方言研究和编纂工作,对方言进行系统性保护。继续配合做好“语保工程”,进一步拓展闽汉语方言保护的深度与广度,加强方言的研究成果转化与开发利用。

    

 

 

领导署名:肖长培

人:廖尚流

联系电话:0591-87671957         

 

 

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4年59

 

(此件主动公开)

来源: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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