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

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20243060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闽文旅提案〔2024〕19号

2024-04-25 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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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类别:B

 

海洋与

《关于制定<福建省水上旅游管理办法>的提案》(20243060号)已收悉。我单位的办理意见如下:

我厅积极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要求,按照旅游行业监管职责,牵头做好乡镇景区旅游船舶的管理工作,督促旅行社游客不得乘坐“三无”资质的船舶。目前,我厅已向省政府办公厅报送乡镇景区船舶纳管标准。

下一步,我厅将继续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开展摸排摸底。落细落实省里下发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认真开展旅游景区在册游船摸排工作,包括未进行安全管理登记的“三无”游船。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问题准。二是开展监督检查。明确要求旅行社、在线旅游企业、导游等旅游经营单位、从业者,不得租用无资质的船舶,严禁组织游客到未开放的景点和未开发的区域旅游,强化对旅游景区游船的管理。三是做好宣传引导。充分发挥文旅系统优势,开展多渠道宣传,引导旅游市场主体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注意游客安全。

 

领导署名:肖长培 

  人:陈静茹 

联系电话:19959178851

 

 

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4424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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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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