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

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236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闽文旅建议〔2024〕49号

2024-03-25 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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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类别:B类

省住建厅

黄正芬代表提出的《关于支持浦城县古楼乡洋溪村中国传统村落保护修缮和开发利用的建议》(第1236号)已收悉,我单位的办理意见如下:

我厅高度重视对传统村落的保护和利用工作,始终坚持科学规划、严格保护的原则,会同省住建厅、省财政厅等有关部门积极开展传统村落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近年开展的主要工作有:

一是配合制定法律法规,加强对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利用。2020年,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和文物建筑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保护利用九条措施》,2022年,省住建厅、省文旅厅、省文物局联合印发《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的七条措施》,进一步为传统村落和乡村文化遗产保护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是持续开展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的申报、评审、认定工作和乡土建筑调查、保护、利用工作。2022年9月9日,省住建厅、省文旅厅等六部门,经组织专家评审,共推荐85个村申报第六批中国传统村落名单报住建部。2023年3月19日,住建部、文旅部等六部门公布我省第六批列入中国传统村落名录村落名单共58处,目前,我省共有国家级传统村落552处。

三是实施一批乡村文物保护工程,加大对乡村文化文物特色小镇的扶持。先后对10个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各补助100万元,鼓励其依据各自的特色文化主题实施文物展示利用。配合相关部门,每年重点扶持10-15个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的景观环境改善提升。实施传统村落整体保护利用工程,对18个国保省保集中成片传统村落的文物保护单位实施重点修缮、环境整治、展示利用工程。使得传统村落文化资源得到集中保护和合理开发。

四是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乡村文物保护利用。出台《福建省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利用实施意见》《福建省文物建筑认养管理规定》,进一步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利用工作,为参与者创造条件、提供支持,统筹推进全省文物保护利用传承工作,建立健全全社会参与文物保护利用的新机制。

南平市浦城县古楼乡洋溪村是第五批中国传统村落,下一阶段,我们将继续深化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工作,积极主动作为,推进传统村落的保护利用。结合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开展乡村文物建筑资源普查,推进乡土建筑等文物保护利用工程。推进传统村落文化旅游产业的发展,结合乡村旅游进行文物的活化利用,探索利用文物建筑、传统建筑开展民宿、农家乐、农民画创作等途径,把保护利用与旅游业发展相结合,与当地特色产业发展相结合。

 

领导署名:傅柒生

人:卢绳恩

联系电话:87118143

 

 

                                  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4年3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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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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