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文旅提案〔2023〕78号
废止,失效(
答复类别:B类
余昌鸿委员:
《关于促进全省滨海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20231193号)收悉。由我单位会同省海洋与渔业局等单位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厅深入贯彻省第十一次党代会提出做大做强做优“数字经济、海洋经济、绿色经济、文旅经济”目标要求,全面落实全省推进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会议部署,围绕“1号滨海风景道”建设,着力优化海洋旅游发展布局,深化海洋经济和文旅经济融合发展,培育渔旅融合新业态,全力推进滨海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
(一)强化政策引领。为支持海洋旅游发展,近年来已出台多种政策规划和实施方案。组织编制《加快建设“海上福建”推进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福建省邮轮旅游产业发展规划(2020-2035年)纲要》《福建省滨海休闲带民宿发展专项规划(2021-2035年)》《福建省10个乡镇级海岛绿化美化提升规划(2021-2025年)》等。联合海洋渔业局编制《福建省“十四五”海洋强省建设专项规划》,为滨海旅游产业发展提供遵循,推动海洋经济和旅游经济融合发展,丰富优质渔旅融合产品供给,助力打造海洋旅游千亿产业。2021年,我省海洋旅游业增加值3255亿元,占全省海洋生产总值的28%。
(二)凝聚滨海旅游发展合力。配合省交通厅打造1250公里的“1号滨海风景道”,指导沿海六市一区成立福建滨海旅游联盟,串联沿线海岛、海岸、海洋等文旅资源,构建福建滨海旅游带。会同平潭、省交通厅、海事局等相关部门打造“福往福来”海上游项目,以平潭岛为枢纽,逐步开通平潭至福州、宁德等闽东北海上精品游线,以及平潭至莆田、泉州、厦门、漳州等闽东南海上精品游线。目前已首航开通“平潭—莆田湄洲岛”航线。
(三)推进海洋文旅项目建设。制定印发《2023年全省文化和旅游重点推进项目实施方案》,其中滨海旅游开发的项目25个,总投资348.83亿元,年度投资33.98亿元,项目类型包含滨海景区开发、滨海休闲度假、滨海康养、渔旅融合、海洋文创等。强化政策资金扶持,每年安排省级文旅融合专项资金1000万元支持平潭国际旅游岛,指导推动壳丘头遗址博物馆、国际风帆训练基地等海洋文化旅游项目建设实施。
(四)组织海洋旅游推广活动。围绕1号滨海风景道,举办“1号滨海风景道”机车节、海骑英雄会等特色主题宣传活动。举办“阅山访海花样非遗”品牌文旅图片展进校园等。指导地市文旅部门举办首届海丝泉州数字文创博览会、“莆阳爽夏·滨海畅游”文化旅游季等活动。
(五)加强助企纾困。联合人行福州支行印发《金融支持文化和旅游行业恢复发展的通知》,建立政银企常态化对接机制,支持文旅行业稳岗就业、纾困解难、恢复发展。联合省财政厅、地方金融局等推出文旅专项贷。如莆田农商行专门针对湄洲岛的旅游业推出“湄洲岛家庭旅馆贷款,”将湄洲支行打造呈“家庭旅馆贷款”的专营支行。指导全省各地出台一系列助企纾困、促进行业恢复发展的政策措施。截至2022年末,全省文化、体育和娱乐业货款余额113.17亿元,同比增长0.97%,住宿和餐饮业贷款余额317.99 亿元,同比增长0.98%,均保持稳中有增的积极态势。
下一步,结合您的建议及我厅的工作职责,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推进1号滨海风景道开发建设。按照“贴近海岸、连通产业、串接景点、融入景观、快慢和谐、服务完善”的思路,配合省交通运输厅推动各地加快主线剩余路段和约1395公里支线的建设。推动沿线文旅产品提质升级,持续建设泉州八仙过海、厦门五缘湾、同安湾、东山马銮湾,打造霞浦滨海旅游度假区,进一步开发建设嵛山岛。
(二)协调旅游用地用海保障。积极联系省自然资源厅、省林业局、省海洋渔业局、交通等相关部门争取滨海旅游用地用海政策支持,支持将1号滨海风景道沿线涉及的支线道路、游客服务中心、停车场、观景台等配套设施,列入基础设施或公共事业和民生重点项目。会同海洋渔业、交通等相关部门,对滨海地区旅游基础设施开展专项调研,查找、补齐制约海洋旅游发展的滨海旅游公路、码头、游船、航道等基础设施建设短板,为海洋旅游发展提供坚实基础。
(三)深化渔旅融合发展。继续安排2023年度省级文旅融合专项资金1000万元支持平潭国际旅游岛,指导推动壳丘头遗址博物馆、国际风帆训练基地等海洋文化旅游项目建设实施。继续配合海洋渔业部门培育创建一批“水乡渔村”休闲渔业基地。提升渔业养殖与海洋休闲旅游融合发展水平,完善旅游服务功能,培育新的消费热点和经济增长点。推进深远海智能化装备养殖与旅游融合发展,加强项目策划和储备。推进游艇旅游与 “水乡渔村”休闲渔业基地、休闲垂钓、海岛旅游、海洋特色文化节庆活动等相结合,打造多种业态融合的消费聚集地。做大海洋旅游,共同推进平潭岛、东山岛、湄洲岛、嵛山岛等海岛旅游建设,培育三都澳、坛南湾等滨海旅游目的地。
(四)抓海洋文旅项目建设。落实好《新形势下促进文旅经济高质量发展激励措施》,强化政策支撑引领,持续推进厦门西海湾邮轮城、马尾船政文化城、平潭国际旅游岛等海洋文化旅游重点项目建设。
(五)抓海洋文化品牌宣传。积极开展海洋文化宣传,联合举办海洋文化论坛,全面深入研究挖掘和传承弘扬优秀海洋文化,开展文化海洋、生态海洋、味道海洋、经济海洋等系列配套活动。充分借助新闻媒体、互联网平台等媒介,统筹官方网站和微信、微博、抖音、快手等新媒体矩阵,加大海丝文化、船政文化等海洋文化品牌宣传。指导办好海上丝绸之路(福州)国际旅游节、海上丝绸之路(泉州)国际艺术节、世界妈祖文化论坛、海丝国际茶文化论坛。指导有关单位举办送王船、妈祖祭典等相关活动。
领导署名:吴立官
联 系 人:吴志超
联系电话:0591—87673668
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3年7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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