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文旅提案〔2023〕9号
废止,失效(
郭立红委员:
《关于加强侨捐闲置建筑的保护利用的建议》(20233048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省文旅厅、省文物局高度重视涉侨文物建筑保护和利用工作,积极会同省委统战部、省住建厅、省侨联等部门开展涉侨文物建筑的认定工作,做好涉侨文物建筑保护管理。
在全省侨捐闲置建筑保护工作方面,对符合文物保护单位认定条件的,我们将积极提请各级政府公布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指导地方各级政府将更多的华侨民居建筑作为保护单位,充分挖掘和传承华侨民居建筑的价值,持续推动涉侨文物保护与利用工作。
领导署名:傅柒生
联 系 人:许发银
联系电话:18150779103
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3年4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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