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

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159号建议的答复

闽文旅建议〔2023〕34号

2023-04-06 1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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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类别:B类

苏志明代表

《关于进一步强化闽南文化生态保护、传承、发展的建议》(第1159号)由我单位会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自然资源厅、省教育厅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省高度重视闽南文化建设,经原文化部同意,2007年6月设立全国第一个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2019年7月,文化和旅游部通过专家评估和实地暗访,对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成果进行验收评估。12月,文化和旅游部将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正式公布为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并划分为泉州、漳州、厦门3个片区,建设管理机构由省文旅厅调整为泉州、漳州、厦门市三地人民政府,省文旅厅负责保护区建设管理业务指导,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迎来了一个更好的发展契机。

您在建议中分析了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取得的良好成效,指出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目前存在的四个方面问题和不足,并提出了四点意见建议,对加强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有重要的参考价值。下一步,我们将根据职能分工,积极统筹推进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工作,推动闽南文化保护、传承和弘扬工作。

一、关于持续强化组织领导的建议

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福建省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等不再保留。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省文化和旅游厅于2022年5月牵头成立了福建省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负责统筹推进包括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在内的我省国家级、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的建设,联席会议将协调19个成员单位联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省委、省政府赋予的职能推动相关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工作,共同推动《福建省“十四五”文化和旅游改革发展专项规划》明确的“巩固提升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成果”工作落实等任务,指导泉州、漳州、厦门三地按照履行保护区三个片区建设的主体责任,并加强对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三个片区建设情况的督促检查、总结交流,把建设情况与扶持相结合。省住建厅已经成立省级城乡建筑风貌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指导推动三地明确风貌保护主管部门,确保有专人、专班负责推进;并依托省级历史风貌保护利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及时协调解决遇到的问题,督促指导闽南地区文化保护相关工作;已经成立省级历史文化保护与传承专家委员会,从文化保护、传承发展等方面给予指导与支持,同时推进厦漳泉三地建立市级专家委员会。省文旅厅将依托省非遗保护专家库,积极指导闽南三地的非遗保护、传承、发展和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工作。

二、关于持续加大资金投入的建议

根据省财政专项资金的相关规定,不再设立福建省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专项资金。2021年省财政厅牵头会同省文旅厅修订了《福建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把我省国家级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客家文化(闽西)生态保护实验区和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的相关非遗项目建设一并纳入经费保障工作。2022年国家级、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专项资金共投入3647.7万元用于闽南文化生态保护,2023年省级下达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专项资金1798.7万元用于闽南文化生态保护。省住建厅近三年共争取省级补助资金2.182亿元(泉州1.41亿元,漳州7695万元),推进闽南地区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历史建筑等历史文化遗产方面的保护利用。我们积极宣传文化生态保护、非遗保护中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的关系,推动厦漳泉三地继续发挥好主体作用,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注重调动社会力量参与非遗保护和文化生态保护的积极性、发挥其优势,积极构建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保护体系。据不完全统计,厦漳泉三地有近80家社会力量,共投资20亿元左右参与闽南地区文化保护利用。今年将支持晋江做好2023年度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县市申报工作,争取补助资金。

三、关于开展环境平台建设的建议

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同意设立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的批复,泉州、漳州、厦门三地政府进一步夯实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的主体责任,先后出台一些法规制度。其中《厦门经济特区闽南文化保护发展办法》于2020年6月1日起施行,《泉州市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办法》,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这两个法律规章为厦门市、泉州市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管理提供了结合当地实际的法治保障,推动两地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工作站上全新起点。今后,在已有《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办法》《福建省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办法》基础上,将根据国家级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客家文化(闽西)生态保护区以及我省相关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的需要,按照立法的相关程序,适时启动省级层面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的法律法规制定工作。

省教育厅自2015年起启动“语保工程”建设,已经完成的一期建设完成包括闽南地区18种地方方言在内的79个闽汉语方言点的调查与数据采集任务,并在此基础上,编成《中国语言资源集·福建》,全书共5卷12册500余万字,拟于今年出版发行。2022年启动“语保工程”二期建设项目,组织对9个濒危汉语方言调查和79个闽汉语方言口头文化语料转录工作,目前项目建设正有序推进;省教育厅重视包括闽南文化在内的福建地方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着力加强学生爱祖国、爱福建、爱家乡的情感,地方课程教材《泉州地理》,让学生对闽南地理、文化有更深入的了解。《海西家园》地方课程教材,在各个板块都设计了大量“闽南文化”的内容,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和学校积极开发闽南文化校本课程,促进闽南文化的传承和发展。关于您提出“探索将部分中小学学科或课程能用闽南方言教学”的建议,根据《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相关规定,目前学校还不能在学科教学中组织方言教学,但省教育厅将积极研究,在适当时期通过适当方式推进方言的传承保护。

省自然资源厅强化统筹规划,指导泉州市开展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统筹划定包括文物保护单位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等在内的历史文化保护线,将保护内容、范围、要求等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鼓励合理利用,支持泉州市探索不同区域、不同种类的差异化保护利用模式。

四、关于持续开展专业人才培养的建议

省住建厅将进一步协调相关高校推动扩招,培养本土专业人才,开展第二批省级传统建筑技艺传承人评选,推动厦漳泉开展当地传统工匠评选工作。省文旅厅将继续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研修培训力度,举办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培训班,着力提高包括闽南文化相关项目在内的非遗传承人的传承能力和水平,同时鼓励非遗传承人建立非遗工作室、非遗工坊,培养高水平的非遗工匠。继续按照国家级非遗传承人每人每年2万元、省级非遗传承人每人每年6千元的标准支持其收徒传艺、开展传承实践活动。省教育厅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根据需要开展对闽南传统建筑、闽南风俗、闽南方言、闽南传统艺术等方面的专业教师培训。

 

领导署名:张立峰

人:苏文晖

联系电话:0591-83308781

 

 

                             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3年4月4

 

    (此件主动公开)

 

来源:省文旅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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