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654号建议的答复
闽文旅建议〔2022〕39号
废止,失效(
答复类别:B类
王国珍、丁毓玲、王泉福、朱元林、杨文俪、吴芳檀、张丽、张顺儒、钟秋萍、梁碧娟代表:
《关于加强海丝名城保护建设扶持力度展现中华海洋文明的建议》(第1654号)由我单位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外事办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泉州是《福建高质量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实施方案》确定的海上合作战略支点。加强泉州创建海丝名城和世界遗产典范城市工作,有利于强化海洋高水平发展合作,搭建海上丝绸之路人文交流桥梁纽带,推进我省高质量建设“海丝”核心区。我厅历来高度重视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建设及相关文化遗产的保护利用工作。2021年7月25日,历经多年不懈努力,“泉州:宋元中国的世界海洋商贸中心”在第44届世界遗产大会上成功列入世界遗产名录。至此,我省世界遗产达到5处,并列全国第二。
近年来,在泉州申遗和海丝名城建设过程中,省文旅厅、省文物局指导泉州市在建立常态化的遗产保护机制的同时,注重“价值优先、保护为主”,坚持“不改变文物原状”的文物修缮原则,分类实施一系列保护工程项目和环境整治项目。争取国家文物局的支持,高标准完成22处遗产点的19项保护修缮项目,其中天后宫、府文庙保护修缮工程分别获得全国十佳文物保护工程、全国优秀古迹保护项目。系列保护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确保了所有申遗核心要素全部以健康状态进入国际视野,为申遗成功提供了良好支撑。据统计,申遗以来,我厅会同省财政厅,安排泉州市省级以上文物及世界文化遗产专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专项、博物馆纪念馆等免费开放、历史文化名镇名文化街区保护等资金2.47亿元,对申遗项目中的核心文物点南外宗正司和市舶司遗址、安平桥、泉州港古建筑等进行考古挖掘、三防工程修缮,促进福建省泉州海外交通史博物馆“海上丝绸之路上的中国舟船世界”“伊斯兰文化陈列馆”提升改造,推进泉州市3个历史文化名镇、6个历史文化名村及2个历史文化街区建设,为泉州申遗工作及海丝名城建设保驾护航。
泉州申遗成功后,结合泉州世遗保护及海丝名城建设需要,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我厅指导泉州借鉴武夷山、福建土楼、鼓浪屿相关经验,统筹处理好保护与利用的关系,努力将泉州世遗项目打造成世界遗产保护的经典案例。2022年,我厅会同省财政厅进一步加大了对泉州市的支持力度,目前已提前下达泉州市文物保护相关补助经费9056.87万元:其中,文物保护资金3827.25万元、博物馆纪念馆及“三馆一站”免费开放补助资金1985万元、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1247.6万元、文旅融合发展专项资金897.02万元、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建设补助资金1100万元。
您提出的建议我们将认真研究,并在实际工作中予以推动。
一、关于加强与海丝沿岸国家合作交流平台建设,扩大交流合作,开展对外交流。省外事办表示,将把你们的建议融合到实际工作中,积极运用各种平台和政策,进一步发挥外事优势,支持泉州强化与“海丝”沿线国家和地区的海洋合作与人文交流,助力泉州创建海丝名城和世界遗产典范城市。一是支持泉州扩大国际“朋友圈”。充分利用我省友城等外事资源,指导和支持泉州市及下辖县(区、市)与东南亚、南亚、中东、非洲等“海丝”沿线国家重点城市缔结更多友城和基层结好单位,推动与“海丝”沿线港口城市的互联互通,探索建立常态化合作交流机制,拓展交流空间,不断提升泉州在“海丝”沿线国家和地区中的影响。二是支持泉州搭建对外交流合作平台。支持泉州做优做强“中国(泉州)海上丝绸之路国际品牌博览会”,常态化举办海上丝绸之路国际艺术节、“海丝”文化旅游国际博览会等重大文旅经贸活动,推动“海丝”沿线国家和地区友好城市及企业、外国驻华使领馆、外国商会和驻华代表处以线上线下形式参会,提升泉州“海丝”名城的国际知名度和影响力。三是支持泉州扩大对外人文交流。推动泉州市以“泉州:宋元中国的世界海洋商贸中心”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为契机,充分挖掘“海丝”起点、东亚文化之都等历史文化资源,加强与“海丝”沿线国家的友好省州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海洋文明等方面的交流互鉴;在“云外事”“云对接”等线上外事活动中,将泉州非遗项目作为重点推介和展示内容。疫情后,将视情组织更多外宾团组访问泉州,支持泉州文艺团体“走出去”。四是支持泉州提升“海丝”名城IP的美誉度。以“行走福建”系列主题外宣活动、中华文化外译传播项目和“外国留学生短视频大赛”等外事活动为依托,吸引更多外国友人走进泉州,品味古城,体验非遗,从他们的视角发掘别样的“海丝”和世界遗产元素,推动用适合国外受众的语境和方式方法,制作系列短视频,并在海外主流社交媒体上推广播放。
二、关于增列世界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专项资金,切块用于泉州世遗古城保护。省财政厅表示,将积极协调省直有关部门,对泉州市符合省文物和世界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历史文化名镇名文化街区资金补助条件的项目,予以积极支持。(一)2020年,省级财政延续设立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闽财文资〔2020〕1号),资金规模1.3亿元。主要支持方向:文化服务平台、投融资平台、消费平台建设;文化产业领域相关重大展会和活动;国际、国内重要文化产业奖项表彰;省级国有文化集团实施的转型升级重点文化产业项目等;新型文化业态培育和文化内容产业原创项目等。通过项目补助、贷款贴息、奖励及竞争性分配等方式,用于支持我省文化产业发展和文化体制改革。(二)2015年起,我省已设立世界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列入《世界遗产名录》和《中国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的文化遗产保护维修。2018年调整为全省文物和世界文化遗产保护专项,并于2021年修订为《福建省文物和世界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目前专项资金规模1亿元,主要支持方向:全国重点文物、省级文物、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或文物点保护支出;世界文化遗产保护支出;可移动文物保护支出;国有博物馆(纪念馆)馆藏文物库房和展厅保管条件的改善;文物征集及陈列展览展示支出;文物保护相关支出等。
三、关于文化旅游产业专项债等事宜。省财政厅提出:目前,政府专项债券资金的投向领域中已含“文化旅游”投向。建议泉州市做好文化旅游专项债券项目谋划、储备,积极将符合发行使用条件的、有一定收益的文化旅游项目纳入专项债券申报范围。届时,泉州市可在省财政核定的新增专项债务限额内予以支持。
四、关于组建专业的文化遗产保护队伍。近年来,我厅持续加强全省文化遗产保护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工作。在机构改革中,省文物局升格为省政府部门管理的副厅级行政机构。全省文物考古研究机构得到普遍加强,新成立了福建省考古研究院,为正处级事业单位,编制60人;福建省文物保护中心在原有编制10人的基础上增编到20人;泉州市新成立文物考古研究所。两年间全省举办了20期各类文化遗产培训班,全面提升文化遗产保护传承能力。为进一步提高全省世界文化遗产保护专业队伍的保护水平,我厅计划于今年八月在泉州举办全省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培训班。省财政厅表示:2021年,为重点保障高端人才引进等一系列人才重大工程的实施,省级财政在部门预算中安排省人才专项资金8亿元,比上年增长33.3%,用于省高层次ABC类人才、特级后备人才、引进生等一批高层次人才项目。符合《福建省高层次人才认定和支持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政策的人才,可同等申请。
五、省发展改革委相关意见。省发展改革委表示:“泉州:宋元中国的世界海洋商贸中心”等一批海丝重点项目已经列入《福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省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地市积极推动落实相关工作,已将“泉州:宋元中国的世界海洋商贸中心”等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建设项目包列入国家发改委“十四五国家重大文化工程项目库”。积极争取各级政府专项建设资金,加大福建海丝名城保护建设扶持力度。关于你们提出的泉州古城遗产的核心区工程包、鲤城区世遗保护和利用在建项目等工程,省发展改革委建议纳入各级城市建设、历史文化保护规划,由地方政府牵头按基本建设程序对相关项目认真进行可行性研究,落实项目建设资金,省发展改革委将配合文旅部门将相关规划项目纳入各级政府专项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项目库,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同时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加大福建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力度。
下一阶段,我厅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保护、文化遗产保护传承重要论述和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第44届世界遗产大会贺信精神,守护好、运用好我省世界文化遗产,会同有关部门通过多渠道筹资,加大对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和海丝名城建设的投入,打造世界遗产保护的福建经验。
领导署名:傅柒生
联系人:王启刚
联系电话:0591-87502189
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2年4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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