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止,失效(
闽农督函〔2018〕180号
答复类别:B类
吴棉国委员:
《关于主粮化形势下加快我省马铃薯产业发展的建议》(20181148号)收悉。感谢您对我省马铃薯产业发展的关心与支持。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薯种市场管理方面
由于受气候、科研条件等多种因素影响,我省自繁脱毒马铃薯种薯数量较少,而山区农民自留种薯现象较为普遍,推广脱毒种薯的来源基本来自北方。为加快应用脱毒种薯,我省采取在省内高山区建设自繁育基地进行晚春繁育等措施,供应春种所需种薯。但由于气候条件等因素制约,我省脱毒种薯的调用仍需大量通过北方调种。今后,我厅将继续引导供种主体在黑龙江、内蒙古等北方地区建立相对固定的、高质量脱毒种薯繁育基地。并在北方确定相对稳定、具备脱毒种薯生产经营资格、具有一定经济实力和信誉度较高的种子企业作为供种对象。
二、关于提高马铃薯种植水平方面
为提高我省马铃薯种植水平,我省先后开展了脱毒种薯繁育与推广技术、脱毒种薯生育特性、配方施肥技术、稻草覆盖免耕技术、稻草包芯盖土栽培技术及晚疫病、青枯病综合防治技术等的试验、示范,大力推广应用马铃薯稻草包芯、配方施肥、地膜覆盖等栽培技术,并重点在马铃薯冬种区推广应用播收期调控技术,早秋播种初冬收获;在春种区种植早熟品种、采用覆盖双层薄膜等措施,全省马铃薯产量水平逐步提升。2017年,全省春收马铃薯总产31.05万吨,亩产269.1公斤(折原粮)。
三、关于加大马铃薯生产扶持力度方面
针对马铃薯生产中存在的问题,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等部门从1997年开始就先后立项扶持开展了马铃薯新品种引进、脱毒组培、扩繁留种、加工利用和新技术示范推广等工作。2001年,省政府拨出专项资金用于支持“两薯”生产发展,2006年起省级财政专门设立冬季农业开发专项资金,重点用于扶持冬种马铃薯生产。近几年,省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扶持建设马铃薯清洗生产线、加工设施等。2017年,共下达补助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资金8811万元,在35个县支持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蔬菜、马铃薯等采后商品化处理中心等项目。
四、关于推动马铃薯消费观念转变方面
福建马铃薯鲜薯约85%用于菜用,10%左右用于加工薯片、淀粉、膨化食品、种薯、饲料等。为适应马铃薯生产发展需求,各级农业部门加大了市场信息和市场营销等各个方面工作的力度,晋江、龙海、长乐等地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等办法,帮助农民提供信息,寻找市场,引进客商,促销产品。使企业了解生产,选择产品,建立基地;使生产者了解企业,了解市场需求,更好地在品种布局、季节安排、产品品质上下功夫,以适应市场需求,提高马铃薯的商品率和经济效益。
五、关于拓展马铃薯加工渠道方面
我厅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6〕93号)和《农业部关于推进马铃薯产业开发的指导意见》(农农发〔2016〕1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加强了政策扶持力度,我厅起草了《关于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省政府办公厅已于3月9日以闽政办〔2018〕17号文件下发,具体提出“推进马铃薯等薯类产品主食化”的意见,还有精深加工产品开发、质量品牌建设、加工标准制修订、培育壮大龙头企业等相关措施。并在项目建设方面,积极扶持建设马铃薯冷藏、加工等设施。
下一步,我厅将重点引导和支持马铃薯标准化生产,提高质量效益;培育壮大马铃薯加工企业,引导相关加工企业、科研院所积极开发主食品、旅游休闲等精深产品研发,拓宽马铃薯功能。特别是在建设通风干燥的马铃薯储藏仓库方面,我厅将在实施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补助中给予支持。
领导署名:黄华康
联 系 人:姚文辉、傅志伟
联系电话:0591-88016963、0591-87811903
福建省农业厅
2018年4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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