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743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闽财建议〔2018〕16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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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财建议〔2018〕16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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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类别:B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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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1743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省教育厅:
《关于进一步扶持和规范我省民办幼儿园发展的建议》(第1743号)收悉。我厅办理意见如下:
近年来,省财政持续加大经费投入,坚持公民办并举,通过建立“地方为主、省级奖补”的经费保障机制,鼓励和扶持地方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支持民办园提高办园质量,降低保教收费,向社会提供有质量的普惠性服务。省财政支持我省民办园主要措施如下:
一、加大力度支持普惠性民办园发展
2017-2018年,省财政安排普惠性民办园购买服务资金4.4亿元,用于普惠性民办园维修改造园舍设施、添置更新教玩具设备、支付园舍租金和教师“五险一金”、开展教师培训、冲抵保教费等支出。
二、培育建设学前教育保教改革项目
省财政对首批遴选的200多所保教改革建设幼儿园,按照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园每所10万元给予奖补,支持其开展改革实验,培育一批改革成果,带动幼儿园整体提升。2017年安排培育建设学前教育保教改革奖补资金1800万元。
三、加强教师队伍培训
为提升幼儿园、中小学骨干师资队伍素质,提高教师队伍的专业水平、创新能力和实践教学能力,2017-2018年,省财政安排师资队伍建设专项资金2.7亿元,用于幼儿园、中小学骨干教师开展省级示范性培训,建设名师工作室、“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等方面。
四、完善幼儿园教师待遇保障机制
(一)落实乡村幼儿教师生活补助制度。省财政按每人每月300元的标准,对23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乡村教师予以生活补助。
(二)从2015年秋季新学年开始,在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开展幼儿师范男生免费教育试点。2017年,省财政厅安排免费幼儿师范男生补助经费236.16万元,支持302名高中男生就读幼儿师范专业。2018年,省财政将继续从师资队伍建设专项资金中支持幼儿师范男生免费教育,进一步壮大学前教育师资力量。
针对杨冰代表提出的加强民办幼儿园收费管理、多渠道扶持普惠性民办园、幼师队伍紧缺等问题,2018年,省里将从以下方面促进我省民办幼儿园优质健康发展:
一、推广“民办公助”的学前教育办学机制。落实配建幼儿园移交政府政策。充分利用开发商配建的幼儿园以及国有和集体资产举办民办幼儿园,通过委托承办方式由社会力量举办。采取“民办公助”,实行租金补贴、政府购买服务、财政补贴等方式,扩大普惠性幼儿园学位。
二、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推进学前教育发展。研究制定《加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与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以及《购买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教育服务暂行办法》,明确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标准条件和认定办法,加强我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与管理工作,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覆盖面,提高学前教育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省级财政按事后奖补方式,对实施政府购买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教育服务的市、县(区),根据教育部门评估定级及实际开展情况,按等级、分标准予以奖补。
领导署名:陈强
联 系 人:吴含卿
联系电话:0591-87097373
2018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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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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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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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省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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