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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33届夏季奥运会有功集体与个人奖励名单的公示

2024-12-24 1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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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第33届夏季奥运会上,我省体育健儿弘扬中华体育精神和奥林匹克精神,团结协作、奋勇争先,夺得2枚金牌、2枚银牌、1枚铜牌和3项第五名、1项第六名、3项第七名的优异成绩,为祖国争了光,为家乡添了彩。根据省政府常务会议和省委常委会会议精神,拟对我省参加第33届夏季奥运会有功集体与个人进行奖励(详见附件)。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接受群众监督,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12月24日至12月30日,公示期间,社会各界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均可通过来电、来函等方式向福建省体育局人事处反映,内容要求真实有据,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电话:0591-88017876,邮箱:fjtyjrsc@163.com

  邮寄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江厝路15号福建省体育局人事处,邮编:350012。

  附件:省委、省政府拟给予参加第33届夏季奥运会有功集体与个人奖励名单

 

  福建省体育局

  2024年12月24日

 

附件 

省委、省政府拟给予参加第33届夏季

奥运会有功集体与个人奖励名单

  一、记大功 

  个人:李发彬、李雯雯、谭宁、邱祺缘、江伊婷、吴美锦、黄文红、刘涛、孙好刚 

  集体:福建省举重运动管理中心、福建省乒羽网运动管理中心、福建省射击射箭运动管理中心、福建省体操技巧运动管理中心 

  二、记功 

  个人:郑益昕、黄东萍、陈海威、许杰 

  集体:福建省篮排球运动管理中心 

  三、嘉奖 

  个人:陈情缘、黄芊芊、焦恩祺、林文君、马松 

  集体:福建省皮划赛艇运动管理中心 

来源:福建省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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