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国务院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组第二组举报受理方式公告

2024-11-20 10:02
| | | |

  按照国务院安委会统一安排部署,2024年11月18日至27日,国务院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组第二组对福建省2024年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开展考核巡查。

  进驻期间,考核巡查组设立举报电话、电子邮箱、邮寄邮箱等举报途径,受理涉及安全生产重大问题隐患的举报和反映,举报受理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7日。

  请广大干部群众客观真实反映本省辖区内的安全生产重大问题隐患线索。

  举报电话:0594-2021028,2021029,150-1120-0685

  (工作时间8:00至12:00,14:00至18:00)。

  电子邮箱:FJ2024KHXC@mem.gov.cn。

  邮寄地址:福建省福州市A372号邮政信箱-国务院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组收,邮编:350001。

 

 国务院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组第二组

来源:福建日报

扫码关注中国福建微信

扫码关注中国福建微信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返回顶部